我是顶流大佬的白月光_分卷阅读4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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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5 (第3/3页)

名叫张科的人,而他正是解芸工作室的主要负责人,我们这里有解芸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名单,如果对方辩称两人同名同姓却非同一人的话,请出具证据证明。根据上述信息,我方可以合理怀疑,这份开房证明,是通过内部关系伪造的。况且,如果我方真有去开房的话,酒店信息库应当存有我方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人脸头像,对方坚持认为该证据是真实的,应当一并将其提交给法庭。”

全场怒目圆睁,酒店老板和工作室负责人居然是同一人,那很有可能就是伪造的,为了胜诉,经彩公司竟连这种下作的手段都使出来,卑鄙无耻!

“被告是否有相关的证据佐证?”审判长沉下脸问。

法务顿时变脸:“我庭后去查。”天煞的,这群吃白饭的人,就不会把酒店老板变个名再伪造开房证明?一群废物!“但提醒法庭一点,原告没有证据猜测,理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言江尊重法庭,法庭不让他说话,他绝不多说几个字,只拿哂笑的表情看法务。

“原告是否有相反的证据反驳?”

“我方出示证据前,提醒法庭注意,本案并非审理嫣若是否为第三者的案件。现我方基于被告提交的证据,当庭提交一套反驳证据,证据有嫣若的护照、通话记录、电子邮件截屏,证明嫣若当时在国外,且跟陈少没有联系过,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第三者。”律言江说。

原主是个又可怜又蠢的人,陈少在她出国前,告诉她多花点时间提升自我,不要联系她,她就信了,还真的没联系过。

法庭将证据展示出来,全场震怒。

护照足以证明嫣若当时在国外,开房证明就是子虚乌有!而没有联系过陈少的通话记录和电子邮件,也可以证明嫣若不存在在精神上当小三的情况!

护照的证明力远盖过开房证明,这说明开房证明就是伪造的!

“谁知道是不是换号码、换邮箱联系的。”法务粗红了脖子,死不认输。

“我方已经尽到举证责任,被告认为是换号码和换邮箱的话,请提供证据证明。”律言江单指推起眼镜,金色边框泛起明光,“另外,提醒法庭注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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