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顶流大佬的白月光_分卷阅读4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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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6 (第1/3页)

    ,本案审理的是名誉权侵权之诉,被告多次将争议焦点转移至嫣若是否是第三者的问题上,有避重就轻转移话题之嫌。”

这才是专业水平的律师,懂得抓重点、摆证据、说事实。相比之下,经彩公司的法务是什么玩意,捏造证据,还乱扯其他是非,真是业界之耻。

到证据质证环节,律言江提交的证据详细到吓人,每个参与造谣的评论的ip地址都被一一列明,更可怕的是,这大部分的评论ip地址都与经彩公司官博的地址相似,明显就是出自同个局域网络。

这些评论恶意扭曲事实,将嫣若塑造成刁蛮无理的第三者形象,捏造她跟陈少有染的“事实”,对嫣若进行无理的口诛笔伐,真正构成了造谣。评论还被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转发,评论者还在各转发下煽风点火,无论事实上还是证据上都构成了侵犯嫣若的名誉权。

铁证如山。

“我方申请法院调查上述评论的ip地址是否属于经彩公司的工作人员所有。”律言江递交调查取证申请书,姿态悠然。

法务呆若木鸡,这可怕的数据怎么搜集的谁会想到他们有本事去查ip!只要法院去细查,分分钟定死经彩公司带头造谣生事的罪名,他到底是在跟什么人斗啊!

庭审在法务哑口无言的状态下结束。

嫣若收起笔记本电脑,走到浑浑噩噩的法务旁边说:“回去告诉你们的上级,不是有权有势和做伪证就能打赢官司,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虽然是个小人物,但我绝不会向你们这些无耻之徒低头。”

“咔咔咔”,相机声响起,直播间炸裂,法务惊愕的丑恶嘴脸被曝光到网上,引发抨击热潮。

嫣若名誉权纠纷案件开庭蹿上热搜,霸屏首页,群众不再吃瓜,而是力挺嫣若,批评指责做伪证的经彩公司。

“能不能要点脸,为了支持己方观点居然作伪证,请法院依法处罚经彩公司!”

“经彩公司也是够蠢的,嫣若早在微博放出国内外的往返机票,证明那时候不在国内,用脚指头都想得到她肯定还有护照佐证啊,居然还伪造一个开房证明,酒店老板还是解芸工作室的负责人,是觉得艺人都没头脑是不是?也不看看对手是谁,律言江大律师啊,有他打不赢的官司吗?”

“这场官司真是打得漂亮,嫣若也牛逼,居然拿得到他们的ip地址,一看就是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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