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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在树下仰着脸啊呀啊呀的慨叹金银如流水,孔方兄还真是不愿同自己认下这个朋友。 暮雪十二冬听得这人用两笔任务薪金买了大堆不像是给人吃的药材,然后在马市上溜溜达达了近半月,放着千里踏雪不挑,偏偏从一老丈手里拿三筐口粮换来了一匹病弱小马。 尔后消息便算是断了线头。 起先只是觉得这人做事太无厘头罢了,却不知怎的一件比一件更让他抓耳挠腮,想知后续,便时常揣了袖子坐在窗前静待时光荏苒,信息再临。 可一气从暮雪寒冬等到了春末夏初,也再等不得这人片缕消息。 总觉得他许不定是死在哪场任务里头去了,兴许尸骨全无,自己一个毫无关系的人,虽然动用力量去挽他个全尸也没甚么不可,可总归是找不到最好的托词,便只能浮躁一时沉静一天的耐着性子,寻思着,再等等看吧。 他向来是个不怕等的人。 然后,消息终于来了—— 烈阳六月天,这人烂醉在赌坊里,先是将财银悉数散尽,最后输的底裤都没了,被人扒的一干二净抛到了街上。这人还犹自醉着甚么「大、大、押大!」赌坊打手笑话他,「兄台,衣服都押进来了,你还拿甚么赌?再输了赔老婆不成么?」 「钱,钱……我还有钱……你们知道我是谁么?!」这人从地上摇摇晃晃站起来,捧着酒坛大着舌头,「老子可是谢常欢……」 话音未落便瞧见从坊里飞出了一干打手——谁不知这人是悬赏榜上的第一名?值钱的不是谢常欢这仨字,也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名字后紧跟着的那一串数字。 因此,谢杀手裸着身子狂奔了三条街一时成为千古流传的佳话。 十三寻曾经在酒桌上还常拿这事笑话他,言辞切切间奚落不假,听出来更多的却是熟稔。 後来又是金秋十月寒,北地却当先入了冬,他一路踏了匹不知甚么品种、却速度无比惊人的烈马,一路马蹄声声如战鼓擂脆,毫不留情的便踏碎遍地金光熠熠,名利傍身,一路风火璀璨的就奔至了北地冰原。 一页纸笺不够叙述他是如何同那匹比主人还疯癫的野马怎么就风风火火恍恍惚惚的去了北地的。 素手执页,缓翻而过。 只一行大字—— 然后听说这人骑着马撒了欢的在薄冰上乱蹦跶,步步踏银光,碎碎听冰裂,紧接着——双双落水。 只把温浮祝看的神情恍惚,险险不能自已。 一瞬间好像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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