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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女娃娃。 小时候连怀揣着猥琐心思摸过他手的人都能叫他长大后一个不落的记着给心狠手辣的整了回去——摸左手的剁左手,摸右手的剁右手。 却不知怎的,却偏偏忍了谢常欢在自己身上摸过来,摸过去。 便是有时被他占个一两下便宜,温浮祝倒也不觉得有甚么的。 ——这么多年下来了,他已经搞不清,现今这是种习惯,习惯使然才容忍他,还是本就在当日初见之外,除了惊喜外更多的是惊悚,但大抵是因先前对这个人怀揣着的敬佩心思远远的留存了在心底,才会这么默许他一次又一次的得寸进尺。 只不过谢常欢果真如他所料那般怂——十年了也不过得寸进尺到仍肯把这话挂嘴边说说,摸个手,揽个肩,抱个腰,吻个额头……这般事他温浮祝倒可大度的由他做了主,但是真涉及到这床上之事了。 温浮祝深觉,如若自己这次再忍下去,那么将来一定没机会翻身了。因此关于……谁上谁下这件事,他一定得是在上面的那个。 因为谢常欢这人实在太没皮没脸。 所以,他断不能再如此容忍下去。不然哪怕再十年他也咬咬牙陪他耗下去了,直耗到他妥协。 眨眼一想,其实已经过了三个十年了……十年里,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却从未有一个,能如谢常欢那般,在层层雪片纸笺里劳得他亲自费心挑拣,搜他的事迹,追他的行踪,让他如那日午后闲憩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催去办公时,随手一抓读了匆匆两行,便叫他眼前一亮,一亮至竟觉此人性情相投,文武相契,大抵是——半生江湖相许,老来可渡白头。 能浮出这种想法来,倒也叫温浮祝把自己吓了一大跳。 起先不过是觉得这人,这人活的像是真正的自己,随性、安然,笑饮江湖酒,生杀意气夺罢了。 却在每一次百无聊赖的筛选无趣又无用的消息之时,怀揣着一二分妄得此人行踪的心思。 每每看到了,便觉得这一日并没白过。 若是没看到,便觉这日复一日的何其索然无味啊! 阳春三月里听得这人曾去清清河边草上抢了稚童鸟筝,哄骗他们哥哥能给你们放的更高更远,却乌拉拉的全都缠进了自己手心里,放了半晌一个不小心,倒了尽数挂在了树梢上缠绕一堆,勾也勾不下来、解也解不开去。只好拿着先前杀人放火的买卖薪金,轻功一现的卖了更好的风筝回来悉数还光。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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