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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宿孽 (第3/3页)
缔结的婚约,在许多旧族眼中是对她母亲的莫大侮辱。 “到我曾祖时,我们随着高氏的一支南迁到鸣州,我曾祖身为部曲,有了军功,在鸣州渐渐彰显。后来高氏赈济饥荒不利,鸣州人在城门上吊死了那时的高将军,推举我曾祖父代为主事。从那以后,就有了所谓‘鸣州卫氏’。” 他停下来,似乎是沉湎在旧事中,她在旁静静听着,并不开言催促。 “鸣州虽是北疆要地,然而民风强悍,物产贫瘠,在北地世家眼中形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高氏尚为北地豪族,不过一两代便左支右绌,无力支持,我们自然也是如此。” “只因贵庶之别,同样居于边地,陇右人有毗邻的藩王,有黄河故地和五姓女的嫁妆,我们只有卑贱的姓氏和年年遭劫掠的瀚海南土。” “北地世家对我们不屑一顾,为了家族存续,卫氏的女儿常常要嫁作侧室来换取聘礼。”他停下来,又道,“可婚姻就是一件越陷入卑下越无力超拔的事。” 所以哪怕他的父祖执掌北疆锁钥多年,立下赫赫军功,因着出身部曲,他们也仍然是“牧羊奴的子孙”。 “后来我的祖父因景元年间的战事得爵,我父亲决心就此为家族洗脱耻辱,景元六年携我进京觐见,在那一年的朝礼上为我求娶殿下为妻。” 那是十年前的旧事。那时皇帝虽然首肯,崔皇后却以死相胁,绝不容许牧羊奴玷辱门楣。鸣州为了换得皇后的同意,认下了二十年的重税,更罄尽世代珍藏以示诚意。 “我记得你曾经问过我的姊妹?”他沉默许久,重又开口,“为了筹措那一年的兵费,我的两个姊姊未经朝廷指婚就先后嫁给了北境王侯。那时鸣州人心浮动,在我父亲向殿下提亲的第二年她们的婚事就被人告发。只有我被外祖藏匿逃过一命,她们连同我阖家上下,就都不在了。” 于是他们的婚约虽从未取消过,也无人再提了。 此后的事他不愿再说,她也模糊知晓些。他隐姓埋名,在卫氏覆灭的北疆乱局中辗转跟随多个公侯为养子,从十几岁的少年变成如今权倾朝野的将军,直到报仇雪耻后才恢复本姓。 “我第一次见你,就是景元六年的事。”后来令他丧家灭族的公主,当时只不过是锦绣围裹的稚儿,在少年眼中并无过人之处,与他们付出的沉重代价并不相符。 再相见时,他报了他的血仇,却成就了她的血仇。 “你哭些什么?”他侧首瞥见她在旁默默垂泪,轻声说,“都是陈年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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