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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2/3页)
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前妻。多么可笑的两个字。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没想到还有这一天。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童雪。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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