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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3/3页)
他在我离开亡灵国度时的自我介绍,还是叫他火球更好。但是讲道理啊!火球难道是正常人的名字吗?!或许是我的表情太明显,引起了正在地毯式搜索的路德维希的注意,他走到我身边,神乎其技的拿起了那张一碰就碎的试卷,挑了挑眉。“塞西维尔,”他说道,“格格巫的真名叫做塞西维尔。”“可是他说他叫火球啊!”我瞪大了眼睛,“难道火球是艺名?不对,格格巫才是艺名吧!”“他似乎是在成为塞德里克的学徒后改名叫的火球,”路德维希放下了试卷,我完全不敢上手的纸张在他手里没有丝毫破碎的迹象,“他确实是传奇级,但职业并不是法师,而是剑士。”“剑圣塞西维尔,这才是他的真实身份。”我想了想他在亡灵国度的那一身巫妖装扮,不由得感叹一句隐藏的真深。既然是同行的话,这份答卷的结果也就不那么难以接受了。肌肉笨蛋和法爷真的是两种生物,我敢用老公打赌,他活着的时候一定只会发火球术。惊天豪赌以我的不战而胜落下帷幕,路德维希的“大家来找茬”也得以顺利结束,只见他从盛放着手帕、胸针等杂物的托盘里拿出了一个怀表,好吧,起码是有怀表外观的某种东西。此时路德维希的手上已经戴上了洁白的手套,这类陈年魔法物品总是像青春期的少女一样敏感,稍有不慎就会直接报废。显然纸张都不会弄破的路德维希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光是他拿起试卷时露的那一手,对力量的微操已经到了我无法理解的地步,就连死胖子也要甘拜下风,毕竟他探寻古迹时弄坏的东西都可以放满一辆加宽马车了。路德维希的指尖轻巧的在怀表周身划过,道具发出“咔吧”一声脆响,原本紧闭的表盖应声弹开,一道光束从里面里面投射了出来,在距他半米处形成了一个投影。那是一个穿着华丽泡泡裙的可爱女孩,手里还打着一把小巧的蕾丝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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