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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同居 (第3/4页)
变成社会的寄生虫的!至于你…一个连我撒娇都会心跳加速的人,我才不怕呢!”风悦语气中没有贬低的意味,只是很坦诚地说出事实罢了。“咳咳,可是我这里是贫民区,你住不习惯的话…”叶墨的脸更红了,不过轻轻地咳嗽了两声,又问道。“贫民区又怎么了?我也是贫民啊,我都不会赚钱!而且这里很干净!我知道的!”风悦天真地回答道。“…”叶墨听着风悦的话语,心中已经有要留下她的意思了,毕竟像风悦这样思想的富贵人家还是很少的。“放心!我会交给你房租的,每一餐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我绝不挑食;等我赚了钱,我就把这一片贫民区都装修一遍!来纪念我第一次逃跑的成功!”风悦就像是一个小精灵一般活跃,满脑子是天真无邪的想法。“那好吧,你可以留下来;但是,我白天可能都不在,而且中午也不在,午餐你只能到外面吃了。”叶墨在加油站工作时中午是没有休息的,而是和张家杰一起在加油站店内一起吃盒饭。“啊?可是我不能出去,要是被别人发现的话,我一定会被抓回去的!可是没有饭吃的话就会被饿死。”风悦面露惊恐,眼泪隐隐欲落。“咕咕~”这是谁的肚子在叫唤?“…”叶墨虽然疲惫,却还没饿到那种肚子“咕咕”叫的程度,“我去煮面,你一起吃吗?”“嗯!”风悦小鸡啄米般地点头,脸上是没有杂质的喜悦。5分钟过后,叶墨端着两碗素菜面条从厨房出来了。“吃吧,如果吃不习惯…”叶墨还没说完,风悦就抢过叶墨手中的一双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面来,一边吃还一边称赞道:“好好吃!”叶墨惊讶到了,他没想到原来富有人家的千金吃饭竟是这般随意,虽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形象,但是这种毫不矜持却有异样美感的吃相依旧还是让叶墨对富家人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吃饱了~!”风悦似乎十分习惯穿汉服,因为在吃的过程中,她丝毫没有做任何措施却可以不受阻碍地吃完整碗素面,“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你平常就穿汉服吗?”叶墨一边忍不住问道,一边开始收拾餐桌上的残局。“我来!我会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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