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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第3/3页)
只有一个解释了,因为他老婆是叶诗绫,换个人当他老婆,他不一定有这个耐心。“你也没认识她多久,别告诉我你情根深种了。”“挺久了。”穆晗说。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评论区有红包掉落哦~☆、第13章成辙想,三个月算哪门子久?难道穆晗的意思是一眼万年?那三个月的确挺久了。他压抑住八卦的热情,用关心的口吻问:“兄弟,你这是相亲相了个真爱?”“真爱是,但不是相亲相到的。”“诶?卧槽!”成辙终于明白过来,敢情那句“挺久了”不是指从相亲到现在?他顿时来了精神,很有求知欲地问:“你们早就认识了?咱俩这么铁的关系你居然没说过?”“和你不熟。”穆晗挂了电话。*叶诗绫和胖子到录音棚时,还没到和制作人约定的时间。胖子估计对方会踩点到,就算迟到他也不能说什么,对叶诗绫说:“你先开嗓,熟悉一下设备。”叶诗绫点头。她在音乐学院时,曾去声乐系旁听,唱歌的基本技巧都懂,但平时忙着练琴,根本没时间练习,也不知道唱歌能不能听……上高中时,同学说她的嗓音很特别,她当时是在两种截然不同的音色间转换,自然特别,但好不好听她不知道。有一次,当过歌手的舅舅听到她唱歌,说她嗓子好,可以吃这碗饭。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嗓音应该有变化吧?现在她的歌声还能听吗?叶诗绫独自在录音棚里待了会儿,外面的门打开,周大伟带着几个人走进来。她急忙出去。周大伟说:“来,认识一下刘老师。”“刘老师好。”叶诗绫对着被簇拥在中间的男人鞠躬。男人很瘦,四五十岁的样子,头发垂到肩膀,乱糟糟地披散着。他穿着皱巴巴的T恤和工装裤,腰上挂着几根金属链子,很是不修边幅,也可以说是艺术家的气质。男人叫刘峰,年轻时是歌手,曾红极一时。他自己会作词作曲,有两首传唱了二十多年的经典歌曲,已经写进流行音乐史。他红的年代,流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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