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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1 (第1/3页)
。草不绝,北疆不断。那么,一只兔子能做什么?吃草、打洞、生崽并将前三件事无限的循环下去,直至死亡。“咦?”万万没想到开篇见到的会是兔子,霍淩被这出人意料的开头调动起了情绪,意识挺直背脊的他甩掉莫名出现在脑海中的兔子咀嚼草叶的画面,继续看了下去。和前一份“玩得就是心跳”的策论一样,这篇文在分别介绍了兔子和草的特点以后,紧接着也说明了北疆目前的情况。只不过北疆皇庭的混乱被一笔带过,其着重强调的是草原对北疆有多重要。在此期间,写文的考生还顺便提了一件事,北疆有个小部落前年在跟别的部落争地盘的时候吃了败仗,弱小的他们被赶出地盘之后一路向南,来到了北疆靠近云州的地方暂居,并试图靠着骚扰劫掠大周的子民来度过难熬的冬季。可惜倒霉的是,他们选取的路线上有个被云州人戏称为“兔子坳”的地方。当北疆人骑着高大壮马奔跑过这里的时候,不知有多少马一脚踩进兔子洞中直接折断了腿,这群北疆人最后连云州的影都没看到就回去了。以小见大的考生发散思维,以这件事为例,做出了几个有理有据的假设。一个“兔子坳”能断一个小部落那么多的马腿,那么当“兔子坳”遍布北疆的时候呢?更重要的是,兔子吃草就必然会对草原造成破坏,尤其兔子还特别能生,遍布北疆的“兔子坳”会不会让北疆寸草不生?——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那么,如果北疆的牧民不养马也不放羊转而开始养兔子,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兔子泛滥成灾,会对北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只不过是顺着这些问题随便的去想一想,霍淩就觉得不寒而栗,也终于明白这篇遣词造句的水平就比他好一点(?)的策论,为什么能够引起那么多考官的瞩目。不过,北疆牧民凭什么放着马和羊不管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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