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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5 (第1/3页)
,即使是在后世,老外吃红烧肉的感觉都是真香,对处于黑暗料理时代的人来说,这红烧肉的味道简直能把他们的魂都勾走,而且这个时候的人牙口都不好,可这红烧肉,一口下去,那软烂到入口即化,还没有一点腥味的肉味实在是太合他们的心意了。“怎么会这么嫩,我的上帝,这比烤乳猪都要嫩啊!”“这真的是猪肉吗?我一点都没吃出来,一点都不腥。”“这么香,里面加了多少香料啊?伯爵夫人真是太大方了。”“我尝到了甜味,里面一定加了糖,难怪这个汤汁看起来有点红,肉的颜色也太漂亮了。”“这个红的是辣椒吧,之前伯爵大人的香料铺子里就有卖这个的。”尝过红烧肉以后,所有人再不觉得猪肉难吃了,他们纷纷表示还要买,这种食物买回去,配着面包吃,就是比木棍还硬的黑面包,他们都能吃下去!这些红烧肉都是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在摊前次的人可以直接用摊位提供的碗,外带的话就需要自己带碗来装,如果实在没有,又想带走的,摊位也给提供可以包裹肉的大叶子,沥干的红烧肉整齐的摆在里面,叶子裹起来用绳子一捆,除了少了汁水,带着倒也方便。不过大家都是人精,知道煮肉的酱汁味道好,哪怕不吃肉,只这些简直配着面包都能让他们胃口大开,甚至有人想多带一些酱汁回去,自己加点水和盐,再切点肉放进去煮,煮出来的肉味道应该也不差。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跑回家或者直接在市场里买个碗来装肉,顺便还能分到不少的汤汁。而随着红烧肉的美名传出去,大家果然也知道了萨丁森郡的猪肉不仅不腥还很好吃,做出来的食物比最上等的牛肉羊肉都不差。第115.第115章最近,萨丁森郡的肉酱厂引来了购买高峰。红烧肉虽然只在市场上卖了几天,影响却十分大,吃过的人再也不觉得猪肉不好吃,反而深深爱上了这份美味,等他们发现红烧肉没有了以后,不少人还跑去买猪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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