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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3/3页)
>莫念转动了一下羊肉,伴随着柴火“咔嚓”燃烧的声音,魏秋带点凉意地声音缓缓传出来。“我是为了我的朋友来的,”魏秋说话不急,清脆地如同流水一样细细流淌,“给你们讲讲我的故事吧。那时候我五岁吧,从小是一个不会讨人欢喜的小孩,嘴不甜,所以大人都不喜欢,即使我很乖巧……”“不管是哪里的亲人都不要,因为他们自己也有不少小孩,也是因为我家大人没留下什么积蓄,所以连假惺惺抚养我为遗产的人都没有。后来我就去了孤儿院了,其实只要有一个人肯当我的监护人就可以了,我就不需要去孤儿院了。只是没有。到了孤儿院之后,其实也还是没有什么好转,小孩不跟我玩,大人也觉得我性格太冷,不会说讨人心的话。后来我学院里最受欢迎的那个小女孩,见面了就嘴甜地叫人,时不时就上去搭把手,不过却收到了一句这样的评价‘这个小孩怎么突然变得这样奇奇怪怪的?’既然这样,那样都讨不得人喜欢,那就算了,做自己好了。过了没多久,那个很受欢迎的女孩过来给了我一颗糖,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这个女孩就是我一辈子的朋友了。我们一起读书一起长大,在别人看来,我才是那个叛逆的孩子,不正经。我的朋友才是最乖巧的,她长着一双小鹿眼睛,没人会觉得这样的小姑娘很坏,其实她挺喜欢出去玩的。有一次她不知道从哪里招惹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混混,放学的时候一大帮人围堵了。我都被吓死了,差点将我手里的辣椒酱给扔出去了。为什么我手里有辣椒酱?因为我朋友喜欢吃,院长亲手做的,我们带着蘸着饭吃。也辛亏后来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我劝了我的朋友没劝住,其实她也没发生什么事情。等到读完了差不多是义务教育吧,我朋友就不念了,她说要跟他男朋友去北漂。我成绩比较好,靠着别人的资助,一直考大学到出来工作。就突然收到了我朋友的电话,她说她生病了,她男朋友走了。我叫她回来,她高了好多,可是面色苍白。我带着她去市里最好的医院,一个月两个月,我工作存下来的钱都花出去了。她的头发也已经掉光了,不知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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