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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1/3页)
住问道,“,是谁提议让你给你爸送手表的。”第77章不养白眼狼7周洲两个字已经到了舌尖,沈锦书还是咽了下去。她低着头,吸了吸鼻子,带着浓厚的鼻音,“重要吗?反正我也不打算送了。”这段时间腾达在京都办公之后,孙爱华过去一个月才见一次女儿的情况大大改善。有一周甚至四天晚上女儿都在家里吃饭,吃完了还陪她去跳广场舞,最关键的是,女儿跳舞跳得相当漂亮,让她在一帮老姐妹面前大大涨了面子,拉风到了极点。和女儿相处的多了,感情比过去深了不少,但是不代表对外孙女儿的疼爱就淡了,孙爱华看到沈锦书这样,还是心疼。摸了摸外孙女儿的头发,也不再继续追问是谁让她送手表的,“中午在这儿吃饭吗?”“好。”沈锦书像是数米一样吃饭,孙爱华看在眼里,更心疼了,甚至有一瞬间想要开口,不然刷她的卡。要不是宁蓁蓁打了电话,女儿叮嘱的话她还记得,要不然只怕真的头脑一热,就给沈锦书转账百万。孙爱华和沈驰两个人手里的房产在这么多年过去以后,已经增值到了亿元。因为记挂着这件事,在下午见到了丈夫还在絮絮叨叨。沈驰笑了笑,对着妻子说道,“小孩子爱面子,你做得对,不给钱是对的。”“我就是心疼,你不知道……”孙爱华的话说到一半,就听到门铃响了。打开门,正是最近常回家看看的宁蓁蓁。这位在上班的时候走的是温柔风,在有应酬的时候会换上小套裙,没有应酬的时候,以方便为主,很多时候穿的是裤装。今天甚至没穿裙子,白色的衬衫,烟灰色的西裤,外套是和裤子同色,头发半散落,上班的时候带着的是两枚一克拉的钻石耳钉,还有粉钻发卡,等到下班之后,换下了典雅小钻,带上了夸张的几何状耳环,就连头发的粉钻发卡,也取下了,用的枯枝状银饰。补妆的时候把眉尾扬起,温柔总裁摇身一变,成了攻气十足的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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