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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3/3页)
法讨厌林城身上的烟味。她抬起手,将脸埋在手心里,用力地吸了一口气,尝试着嗅取那点残留的焦油味。喜欢。是她喜欢的味道。她转过头,微微张开双手,眼睛从指缝之间窥视着背对着她,在案台上切菜的林城。他将有点过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一个小揪,可爱极了。好喜欢。什么都喜欢。不足挂齿的细节都让她高兴地像是找到了宝藏。她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只要跟一个人共处一室,大脑的奖赏机制都能运转得那么猛烈,分泌出那么多令人快乐的多巴胺。想要更加接近他一些,想要贴在他的身上,触摸他的皮肤,舔舐他的喉结,亲吻他的下巴,吮吸他的嘴唇,即便是尼古丁的焦臭,她都能将其视之为蜜糖一样甘之若饴。只要他在她的视野里,她就会忍不住产生各种不该有的轻浮幻想。令人感到羞愧,却又令人感到幸福的幻想。突然,林城停下了切菜的动作,状似无意道:“昨天的那位是你的同学么?”他这话讲得很轻巧,仿佛只是为了随便找点话说而随意提及的。“嗯。”鹿眠眯了眯眼睛。“他看上去很关心你。”林城顿了顿,转而打开了水龙头,开始洗起了水果。鹿眠大方承认道:“明矾是我最好的朋友。”林城沉默下来。鹿眠浑然未觉对方的异常,以为这是好不容易能够和对方交流彼此的机会,继续道:“别看明矾那个样子,她其实是很不错的人,在我刚上大学帮了我很多忙……”她突然意识到似乎一直都是自己在说话,便停了下来。林城轻笑出声:“这么一听,是个不错的人。”“嗯。”鹿眠露出了笑容。有些话,她是无法当着向明矾的面前说的,毕竟向明矾是只要给点阳光就能开太阳能电厂的女人。如果是面对第三者的话,反而能肆无忌惮地袒露一些自己真实的感情。林城又沉默了很久。将炖肉的火调成文火后,他盖上了锅盖,听着那规律而均匀咕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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