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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第一次同时出门,一前一后,中间保持三米左右的距离。路上碰到买菜回来的邻居。“阿随上学去啦。”“嗯,您早啊。”她打完招呼,再看一眼前面那个高高的背影。他手插在兜里,懒得讲话,不爱和家里人讲,更不会和这些陌生人打招呼,看上去总是沉默的时候更多。他今天穿了长款的羽绒服,依然是薄款、黑色,显得更清瘦,明明腿长,可走路的步伐并不快,懒懒的。看了半天,江随想起了书包里躺了三天的粉红色信封。这个时机似乎不错。她小跑两步,跟上去,和他并排。周池转过头。江随戴着黑色的毛线帽,她眉骨上方的痂已经掉了,有一块小小的红印,在白皙细腻的脸庞上很显眼。周池移开了视线。“你今天没骑车?”江随问。他嗯了声,“坏了。”“啊。”江随没想到是这个原因,“那送修了吗?”“没,还在学校。”江随想了想,说:“我知道修车的地方,离学校不远。”她上学期陪林琳去取过一次车,虽然只走了一趟,但路还记得很清楚。周池瞥来一眼,“行,放学你带路。”江随答应了,又走了几步,说:“你收到过情书吗?”话题跳转飞快,这一句没头没尾。周池不咸不淡地反问:“你说呢?”这就是有了。江随又问:“你对收情书反感吗?”“你在试探什么?”江随不说话了,边走边从书包摸出那个粉色信封递过去:“有人写给你的,她可能胆子比较小,不敢亲自给你。”“嗯,”周池嘴角微挑,笑一声,“你胆子比较大。”这么说着,他手一伸,接了那封信揣进口袋。江随没计较他的嘲讽,轻轻舒了一口气,边走边擦掉手心里的一层薄汗,默默想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这么怕他?好像每次和他讲话,不知不觉就落到不利地位,而他次次姿态昂扬。这种悬殊感越来越明显。江随觉得他是一只长颈鹿,别人在他眼里都是地鼠,他永远习惯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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