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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1 (第2/3页)
听——况家住娄底,传说中蚩尤的故乡。但他们逃难时,已经把家宅卖给了乡里的大户造洋房,那架势,应该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了,怎么会把重要的箱子埋在房子底下呢?再说了,人都死了,留下箱子,不管装了金还是装了银,又有什么意义呢?况同胜一声长叹,不再纠结什么房子箱子,带着小云央离开了湘西,外出谋生,一路辗转,最后下了南洋。也该他运气好,在异国他乡,从做皮货买卖开始,继而做鞋子、做零售,竟也积累下万贯家资,被当地华人称为零售大王。然而况同胜过得并不快活,日本鬼子那一梭子枪,打伤了他的子孙根,这辈子,没法得享男欢女爱,也再也不能传宗接代。不能就不能吧,他认了命,觉得这辈子、这条命和爱,也就奉献给两个女人了。一个是况云央的母亲,那个死在土匪刀下、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有时候,他会牵强地觉得,是自己害了她:那个下午,他一直想让她“遭点灾”,以便自己配得上她,然后,她就出事了,会不会是自己克的呢?这个女人只跟他说过寥寥几句话,那句“你别怕”,和那个纤瘦的、奔向土匪去拼命的身影,足以让他记一辈子,也足以正大光明地安置他的爱慕。另一个就是况云央了,她的相貌和母亲极像,有时候,况同胜看着她,会分不清站在面前的到底是况云央,还是那个穿白色衫卦玻璃丝袜的女人,他看着她长大,他受一切的苦,不愿让她遭一点罪,他和云央父女相称,但他自己知道,对云央的情感之复杂,很难说得清楚。但又能怎么样呢,他是老式的、传统的、湘西乡下男人,有些念头,哪怕只冒个头,他都觉得肮脏龌龊,该下十八层地狱,叫油锅炸。就当是女儿好了,他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她的爱人,风光送她出嫁。这个时候,他已经定居南洋二十年了,湘西的风月,赶尸的日月星,杀戮夜的提灯画子,还有土匪的响哨,都离他太远了。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况云央一生平安喜乐。况云央三十二岁那年,突发怪病。她的皮肤会自行裂开,从指甲大的伤口一路撕裂,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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