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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7 (第3/3页)
蒙现在就想买,也是无从下手。陈骁建议道“其实冯先生可以先交一笔意向金,等正式开盘之后,转成定金或房款。”陈骁说的这种方案,在港城一带被叫做“楼花”,而内地后来更多的称之为“认筹”。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指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施工阶段就推向市场进行销售。“楼花”的销售方案,于1954年由港城大佬霍英東首创,后来大陆的房地产市场兴起,被沿海城市率先引进,然后才传入内地。虽然“楼花”或“认筹”早就诞生了,但是在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之初,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即使是在陈骁重生前夕的2018年,他也敢说很多人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认筹”的潜在风险和销售陷阱。什么交一万抵两万,交两万抵四万……你美吧!开盘价还没定,你抵多少,开发商就把价格抬多少。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自己。只是相对那些没有认筹的购房者来说,有认筹在先的购房者会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所以严格的来讲,认筹根本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放到现在,2000年的尾声,为了刺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相关部门保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睡姿。对于开发商来说,认筹的操作空间就相当之大了。陈骁道“我会尽快让颜总拿出具体的流程和手续,并随时与冯先生保持联系。至于这个意向金嘛,交一万,抵两万;交两万,抵四万。”送走美滋滋的冯蒙,陈骁把认筹的相关事宜跟颜荞沟通了一下。作为楼盘销售部老大的颜荞,早就了解过认筹的事情,所以沟通起来并不困难。总的来说,先建立售楼部,拿出认筹的具体方案,确定认筹抵扣的上限——别到时候有人提着十万来抵二十万,怕是要把销售人员搞懵。然后,根据认筹者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楼盘价格。另外,首批只发放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店铺数,其余的先按着不放,其中也包括地理位置较好的一些店铺,统统按着不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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