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_分卷阅读15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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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51 (第3/3页)

生活,除了回想那段属于十五六岁的记忆,其它的人和事,似乎没什么好留念的。

她来都来了,又被人认出来了,她也不可能现在抬脚就出去。

陆志城抱着小的,腾出手牵着她的去了隔壁一张正好有空位置的桌子。

他们好奇的视线随之移到陆志城身上,他们记得当年宋明宝嫁了个乡下人,如今是离开乡下人又嫁了一个?

一旁高个子女生将陆志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掐着嗓音道,“宋同学,我记得你当时嫁了好远吧?”

她的话勾起了其它人的记忆。乡下对于他们城里人来说可不是远嘛,大部分人一半看笑话一半好奇的心思。

陆志城左右腿各坐着靠着一个,饭桌上的菜基本齐了,他低头耐心盛了碗汤喂着小的那个。

宋明宝怔了好半会,不是因为她的问题,而是她好像不认识眼前的人。鼻尖传来香味,她看了旁边的人一眼,又低头看见碗里盛好的汤,她拿着勺子准备喝汤,这才慢吞吞回答她的问题,“是挺远的,不过后来又回来了。”

高个子女生哑然,视线被那可爱的娃吸引了过去。“这是你的两个孩子,跟你长得挺像的?”

宋明宝喝着汤,一边竖起耳朵,能回答的她就随便应付一句。

“嗯,”这酒店的汤还挺好喝的,她准备回去学一学,做给孩子吃。

在座的有不少都是大学出来分配到政府和企业以及学校工作的,那都是体面的工作,但在他们眼里,身世还是要属宋明宝的最好,毕竟她父亲和母亲在当年就属于别人仰望的人物,要说宋明宝身上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当年她嫁了乡下人的事。

高个子女生自来熟,她现在是一名市里的小学老师,她男人是教育局的,心里是自得的。她坐得离宋明宝不远,“宋同学,我们好久都没联系了,你现在在哪工作呢?”

宋明宝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日常T恤,一条嫩黄色的的包臀裙,脚下踩着白板鞋,皮肤白得发光,锁骨短发将小脸勾勒得精致小巧。

陆志城不落痕迹地抬头看了高个子女人一眼,视线扫过她手上,看到某个发光的东西,他眸光一闪,低头继续喂闺女吃东西。

“我在东城大学附属中学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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