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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1/3页)
到底,笑起来的时候一贯带着些漫不经心的味道:“放心,不会再有下次了。”的确是不会有下次了。自从知道自己被胡不归附身之后,奉欢一度想马上结束任务回到系统空间,但不想让穿到她身体里的胡不归给救了下来。一开始奉欢没有考虑到胡不归为什么穿进奉琛的身体这个问题,原以为不过是随机,又或者是什么磁场相近,直到奉琛提及胡不归跟他们有血缘关系,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说,传说里那个不死族的人越活越少才开始惊慌害怕。活下来的族人一少,没了血缘亲属,哪来的躯体来涅槃重生。胡不归一举跨过几千年的时间穿进奉琛身体里,大抵是血缘越来越稀薄,勉勉强强才又在奉琛身上重生。身体里无端端多了个灵魂,虽然身体上感觉不到什么特别奇怪的地方,但心头就是隐隐不舒服。更糟糕的是,与她同居一个身体的胡不归在冒出了端头后,也不再刻意地隐藏自己的存在。好比说吃个饭,她的筷子明明往辣菜上夹,自己的手却控制不住地夹了一筷子清淡的菜。又或者她洗个澡、上个厕所,自己的身体还得脸红个不停,磕磕巴巴、嘴唇发抖,一副羞涩到不行的样子。胡不归偶尔想与她说话,便又控制着嘴巴发出声音,跟她一问一答,不过奉欢回话的时候少,胡不归仍然能温言细语地一个人说上很久,直到奉欢口渴到不行。日常生活还算小事,胡不归控制她的时候不算多。暑假一过去,奉欢进入了大学,在学校里她避免不了结交朋友。然而每到此时,胡不归就会从她身体里出来,抢夺身体的控制权。奉欢抢不过,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语气温和地向朋友放狠话,三言两语将她跟朋友的关系断得一干二净。待到奉欢二十几岁,奉琛早已结婚生子,眼瞅奉欢还是孤伶伶一个人,他恨铁不成钢,开始张罗着给奉欢相亲,直至胡不归一个按捺不住卸了一个相亲男的胳膊之后,奉欢再也无人问津。……不结婚也好,反正奉欢也无心此事。她与胡不归的恩怨一直纠缠到老。临死之前,她感受得到自己的手柔柔抚上了胸口,心跳一下又一下,越来越缓慢。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带着熟悉的语气,温和而柔软:“奉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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