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叫妈妈_分卷阅读23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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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30 (第1/3页)

    是需要和老乡一起下地干活的,可原主在家就是个娇娇女,肩不能扛,不能提,性子也有些好吃懒做。当时的知青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去。为了能过上好日子,原主就嫁给了一个爱慕她的村民乔爱国。

乔爱国的父亲是烈士,家里成分好,没有兄弟姐妹,就一个瞎了眼的老娘。关键是人高马大的,长得也不错,对原主也是真心爱慕,所以原主才选了她。

两个人结婚后,的确过了一段幸福快乐的生活。乔爱国对原主疼爱有加,啥重活不让她干,拼命的干活挣工分,闲了就钻到深山里偷偷打些猎物,给原主打牙祭。

原主怀孕后,乔爱国更加把她捧上了天,每天只要吃吃喝喝养胎就行了。

后来,原主生了个儿子,乔爱国更是高兴坏了,给儿子起名乔志。

可惜好景不长,原主的父母平反了,舍不得女儿在乡下受苦,想方设法为原主弄来了返城名额。

原主本来在犹豫,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乔爱国又出了事,他进山打猎的时候,因为雨后湿滑,一个不小心,摔下了山崖,人没了。

原主得知后,立马做了决定,要回城去。

那时候,原主已经怀了第二胎,得知自己可以返城之后,原主毫不犹豫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结果药效太猛,大出血。还是村民们送她去了镇上的医院,才勉强保住了一命。

可原主没有后悔,乔爱国瞎了眼的老娘抱着孙子,跪在原主面前,求原主不要走。可原主还是打定主意,要回城。她将父母寄给她的二十块钱塞到了乔老娘里,义无反顾的回城了。

原主回城后,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给了军官陆伟,对方之前有个妻子孩子,结果在在那场动乱死了。因为原主长得漂亮,陆伟对她一见钟情,因此也不嫌弃原主曾经嫁过人,两个人很快结婚了。婚后,原主生了个女儿。虽然是个女孩,可陆家兄弟不少,男孩更多,缺的就是个女儿,因此很受宠爱,取名明珠,意为掌上明珠。

原主本来因为再嫁之身,在夫家很不受待见,结果因为生了个女儿,母凭子贵,不但被夫家接纳了,地位也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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