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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第2/3页)
绝对是第一次。在战场上,或是极端环境下,迫不得己有饮马血或是骆驼血的诸多前例,动物的血就没有关系,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喝下去,但是人血?还真有点挑战他的人类本性的底线。但人类之所以不愿意喝同类的血,一个原因大概是那什么吸血鬼的传说,另一个原因当然是对方也不可能缺血太多,是所谓不能“同类相食”的禁忌,但艾莉西亚又是非常特殊的人类——他甚至都不能确定她真的是“人类”,所以这一点,也许大概可以暂时忽略?她的血甚至也不像普通人类的血,没有那种铁锈味,口感居然——微甜,跟偶尔划破手指□□的血的味道完全不一样,要不是他知道那是她的血,没准会以为是什么新口味的淡果汁饮料。口渴的人会尽量多饮水,这是身体的本能,等他反应过来是抓着她手腕,嘴唇贴在她伤口上,已经喝了不少血了。他愣了一下,忙放开她手腕。“对不起。”“不用抱歉。”她收回手,在他病号服的下摆上擦了一下血渍,伤口已经迅速合拢。“那天我流的血比这多得多。”“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无意识的舔了舔嘴唇:骨折的左手臂与肋骨似乎也不是那么疼了,或许她的血的功效是可以止疼?从小他就知道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他老爸是智慧过人的科学家,为政府做科研,还开办了自己的武器公司与科技公司,他衣食无忧,很小就显露出了科技工程方面的天赋,14岁入读麻省理工,17岁就毕业了,他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成功的,想要的人没有弄不到手的,有钱加高智商让他几乎无往不利,所以,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就像前一阵子会推着核弹从虫洞冲出外太空,也是觉得“我一定能做到”,而他也真的做到了,于是就更认为自己实际意义上无所不能了。结果,他得靠一个小女孩的血来续命,这还真特么的让他有点无法接受。——还没有到快死的时候呢!他还在纠结,就听艾莉西亚说:“这人也真沉得住气,我都放了这么多血了,他,或者她居然还不出现。”托尼·斯塔克也觉得这事有点过于不寻常。要说反派这时候也该登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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