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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3页)
妇人,他有预感,这个案子比他想象的还要有趣。严律师推了推鼻梁上的深色边框眼镜,非常肯定地说:“没错,沈女士,上的外遇只承认两点,重婚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形采证都不易,相关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沈容了悟:“也就是说我找私家侦探偷拍刘东山跟情人出轨的照片,也不能用做证据。”严律师微笑:“是的,这只能作为道德谴责的依据,并不能作为法律评判的依据。沈女士的诉求是快速离婚,那我建议你走协议离婚这条路。因为你与刘先生的离婚案子涉及大笔的财产分割,牵涉司法肯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东山集团已经上市,若是离婚势必还会牵扯到公司的股份分割问题,但凡有一方不服,还会上诉,旷日持久不说,还会影响公司的股价。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谁也不知道,刘东山会为了财产做出什么事来。沈容一直没管公司的事,对公司的情况一头雾水,公司里全是刘东山的人,他要动手脚,做点假账或者转移财产之类的,沈容未必能搞清楚,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沈容也知道这一点,但她更清楚,刘东山肯定不会答应离婚,因为两人是白手起家,所有的资产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旦离婚,从公司的股份到家里的房子都要进行分割,很可能会动摇东山集团的根基,影响刘东山在集团内的地位,刘东山怎么可能答应。这也是这么多年,刘东山在外面花天酒地,情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从未提过离婚,表面上看起来对沈容也很尊敬的原因。他不是不想离,而是离不起。不过严律师说的有道理,为了尽快离婚,获得更多的财产,协议离婚确实比打官司要强。因为沈容手里目前就只有几百万,真打起官司来,长期拖下去,仅凭手里这点钱,她耗不过刘东山。至于刘东山不想离婚,她可以想办法让他想离啊!垂下眼睑,略一思索,沈容就跟严律师签订了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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