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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6 (第3/3页)
阿衡再次走到园子里,她的丈夫和孩子站在夜色的榕树下等待。他牵着儿子的手,向她走来。微笑,肩头落了夏日红花。他的眼睛明亮沉稳,你回来了,宝宝。三十一岁的丈夫。一切未有丝毫偏差。阿衡抬手,手上的梅钻徐徐晕染芬芳。ENDING很久以后,她问,言希,紫梅印源自哪里。言希说,哦,一家珠宝店送到慈善晚会的,听说开了二三十年。她吞吞吐吐,言希,你小时候遇到过一个请你吃麦当劳的女人吗。言希不以为意,笑了,兴许呢。骗我的人,我一向记不大清。谁还记得,有个人在他耳畔温柔低喃,好,我们永远在一起。而后,消失无踪。阿衡窝进他的怀里,微微闭上眼睛,唇角含笑。陆流(一)这是一场盛世。与我无关。————题记左手,还是右手。我迅速移动双手,繁复瞬影,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笑了,瞥了一眼——陆流,你几岁了,还玩这个。猜一猜。他的脚翘在玻璃桌几上,红色的布鞋,还带着泥土。外面刚下过雨。他拿着新游戏机,低头玩,无所谓地开口——左手,就左手。我把zippo悄悄从左手移到右手,翻开手掌,告诉他——错了。他抬眼,眯起,看了看我右手的银色打火机,又低头,说随便。言希很爱说随便。这是他的习惯,对着我,才有的习惯。其实,这很寻常,当你知道他常常对着俊秀的温思莞喊“跟屁虫,快点”,对着憨直的辛达夷挑眉戏谑——猪,骗你的。从幼时,我便和言希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玩游戏,一起恶作剧。我们是极好的兄弟。小学同学录,人手一本,我们互相传送,全班每人都收了一沓。言希写给我的话,很敷衍。他常常嘲笑,兄弟,这个是不熟的人才写的,是吧。——对他最初的印象?——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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