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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2/3页)
对大清的民智,是有大碍的。张翁不如写一文,在报纸上广而辩之,醒民智,警民心,岂不是好。”辜鸿铭甩甩脑袋后的辫子,这胡灵珊确实有点能耐,但是,儒学就像这辫子一样,虽然丑陋,虽然老旧,但是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象征着传统和传承,有光辉和灿烂的一面。不敬儒学的胡灵珊,实在不是继承华夏大地的好选择。张之洞点头,报纸是个好东西。刊登了张之洞的文章。“……袭西俗财产之制、坏中国名教之际、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张之洞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不管是张之洞的分量,还是这文立意的角度,都是极其深沉的,让人不有不信服。而文章看似以事论事,其实更隐隐对胡灵珊整个体系的根本核心提出询问,胡系浙江,或者胡系一派,是重儒,是重法,是重民俗,还是胡搞蛮缠。在文章最后写到,张之洞以此文见报,是存了真理越辩越明之心,静待胡灵珊发文辩驳。胡灵珊回复:“不服,来砍我。”张之洞大怒,天下大怒。胡灵珊这是要“我心即天心,我意即天意”了。“整军备战,老夫就打过去砍死她丫的!”张之洞怒不可遏,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胡灵珊两个都占齐了。又出一文,是满清著名人物沈家本的文章。沈家本表示,他亲眼看了胡灵珊断案的经过,胡灵珊虽然凶残没有人性,但在这个案子上,凑巧是对的。“沈老,何必与胡灵珊扯在一起?”有人劝道。沈家本道:“老朽只是以事论事,胡灵珊滥杀无辜,自然是暴君是酷吏,但这件事上,却是对的,大清律本就该男女有相同的继承财产权。”【注1】……胡灵珊在金华的案子,给绝望的人一丝期盼。“大人,我要告状。”有人跪在地上痛哭。这次的案件很简单,告状人姓王,他的女儿被人贩子拐了,卖到山沟里给人做媳妇,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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