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女在七零_分卷阅读8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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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86 (第1/3页)

    后,这才躺上床,盖好被子,准备睡觉。

韩小月慢悠悠的洗脸的时候,郁秀秀就从被子里偷偷冒出头来,盯着她看。

不仅韩小月不喜欢郁秀秀,郁秀秀也很看不惯韩小月这个舍友。

本来嘛!都是下乡当知青,受不了苦嫁了个条件不错当地人,就她韩小月重情重义,把农村的丈夫,孩子带回了北京。

那样一个土的掉渣的泥腿子,估计字都不认识,怎么可能真喜欢,肯定是甩不掉,这才不得不带回来的,装什么恩爱夫妻。

想到沈卫红用韩小月当例子,劝她把乡下的泥腿子和拖油瓶儿也带回北京的话。

那装的正气凛然,满脸为你好的恶心样,差点没给她恶心吐了。

想到当时周围那几个同学,看自己那种鄙视,瞧不起的眼神,郁秀秀就对沈卫红恨得不行,就连韩小月也被迁怒了。

这时候她静下心来,仔细观察了韩小月一会儿。

才发现她皮肤白皙细腻,圆圆的娃娃脸显得年龄很小,一点儿也不像嫁过人生过孩子了。

大大的杏眼水润清澈,整个人看起来漂亮又娇软,正是大多数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而且浑身的气质也干净温和,还透着股高贵的书卷气。

正是她身上这种气质,让很多对她有好感的的男同学知道她嫁人以后,都没敢站出来跟她表白。

特别是在她明确的拒绝了好几个跟她示好的人以后,更没有人敢再去打扰她了。

即使韩小月很漂亮,优秀,可是她跟自己一样嫁过人,而且把她男人和孩子都带到学校来了,全校都知道她有男人了。

所以当她发现,医学系那个会作诗的大才子余瑞和,居然在图书馆偷看韩小月的时候,她非常的震惊。

余瑞和是谁呀?京大有名的才子,虽然是医学系的,可是写诗,画画,拉二胡什么都会。

而且看他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他家庭条件很好,是北京本地人,父母都在机关单位上班,而且家里只有他一个儿子,还没有被宠坏,这么勤奋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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