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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92 (第2/3页)
br>就他,也般配?刘凌冷静地打量着“死不死”的外貌。只见这“邪仙”一头金色的短发,颜色像是官府里刚刚炸过入库的灿金,在阳光下闪耀着简直能刺瞎人眼睛的光芒,而且其色泽之莹润,让刘凌这个凡人都觉得诧异。除此之外,无论是碧蓝的似乎能把人吸进去的眼眸,还是真正称得上“刀削斧凿”一般的硬朗五官,都让刘凌油然生出极强的警觉性。虽然刘凌的五官在汉人中一直算是另类的挺秀,而且继承自母亲的血统也让他的身高比寻常人更高,但和史密斯比起来,他那“立体”的五官简直和平板其实也就差不了多少。就连刘凌在这个时代最自傲的“身高”,在史密斯面前似乎也成了算不上什么优点的东西。如果说秦铭和成年的刘凌差不多高的话,史密斯一米九的个子就让刘凌这个看惯了别人头顶的九五之尊打心底不爽。居然比我还高!警报!警报!假如内心的语言能够浮现出来,刘凌的头顶上应该全是这样的词汇。即使古今审美不同,但对美的感悟是人类共通的东西,史密斯这种经过无数代基因优化,来自微调自己五官比喝水还容易年代的男人,天生就已经作了弊。似乎是注意到刘凌在打量着他,史密斯看似随意的挺了挺胸,剪裁利落又修身的上衣立刻包裹住他上身结实的肌肉,在柔软的衣料上如同浮雕般呈现出完美的肌肉线条。和刘凌这种天生练武锻炼出的流线型肌肉不同,西方人种的肌肉向来是血脉赍张而充满爆发力的,史密斯不经意地调整了下站姿,像是模特一样的站立着,贴身的上衣和线条明快的长裤将他倒三角大长腿的完美身材,完全的显露在了刘凌面前。刘凌发誓自己还看到他扭了扭胯,刻意将什么摆了下。简直是恬不知耻!就算是秦铭,也没穿这种恨不得把衣衫都撑破了好赤/身/露/体的羞耻衣衫!感受到刘凌的怒意,史密斯挑衅地挑了挑眉,笑的越发灿烂。他的笑容是那种极为磊落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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