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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3页)
从来不会超过两天的,超过两天就算是没有味道也一定会便宜卖,就像是病猪肉,就算是再便宜他们家也从来不买。县城里的人都知道他们家的规矩,所以也都乐意买他们家的肉,能在县城里生活的,家境能差到哪里去?就算是他们家的猪肉比其他家贵上一些,他们家的猪肉铺子生意也一直都是县城里最好的。其实,这样不仅声誉好,赚的钱一点都不少。但是也没人敢跟他们家学习,毕竟,人家也没他们家生意好,这样卖的话迟早要赔死。就算是他们家,县城里铺子刚开业的时候,因为她这个主意,差点把家里的老底全都给赔进去。想到这里,她放下心来。她爹是个心里有成算的,要不然当初赔的那么很家里也坚持不下来,她爹杀了那么多年的猪,有没有问题,他一眼就能瞅出来。转眼又想起王子阳来,他家的猪撞死了,他们家猪向来都是他伺候的,出了这么一件事,指不定他那继母要怎么埋汰他呢!说起来王子阳,小时候他受欺负的时候屠欣帮过他,从那以后好长一段时间,王子阳都偷偷地跟在她背后。王子阳那个时候瘦瘦小小的,格外惹人怜惜,俩人关系也好。不过随着他们的长大,虽然说村里男女大防要宽松很多,再加上当今社会风气开放,但免不了村里总有些人在背后说三道四。自然而然的,俩人就疏远了。不过他也就是忍这几年了。王子阳比屠欣小一岁,现在十二了,在其他家,十二岁都能当个大人用了,估计过不了几年就要成家了,只要成家就有理由分家,分了家就什么都好了,在这个对男性格外宽容的社会,男子只要愿意干,总能把日子过好。前提是,王子阳这么些年没被继母打压的连个反抗的心思都没有。屠欣突然觉得,其实王子阳是她招赘的很好人选。长的好看,爹不疼娘不爱,勤劳能干,人品也没有什么问题,她也能管的住。要是他们家给点银子,相信他那继母很乐意把这个不招她待见的前妻之子给送出门。要知道,王子阳是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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