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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长风忍着笑摇摇头:“山区孩子,没用过。”‘山区孩子’是近来谢长风常用的借口,做什么都可以加上这个前缀,像是得了块免死金牌,在明朗太子这儿犯什么错都能得到赦免。明朗的确没招对付这个理由,只能狠狠瞪了长风一眼,拿过红色药瓶,单膝点地,皱着眉命令:“裤腿挽上去。”谢长风没料到明朗会这么做,愣了愣,把脚往后缩,“别,哥我还是自己来吧。”“你不是不懂吗,还自己来!”明朗没好气地抓住长风的脚,警告道:“别动啊,这药特贵,洒一滴就一百块!”听见这话,长风果然不敢动了,屏息静气地等明朗上药。先前没注意,等把脚丫子抓在手里了,明朗才发现长风的脚比手还要伤痕累累,东红一块,西青一片,脚趾关节还有没痊愈的冻疮疤,脚底粗糙得刺手,脚趾甲有钙化的趋势。明朗想起之前让张婶清理谢长风的旧衣服,在扔掉的东西里,他看到她从老家穿来的那双胶鞋,鞋底破了老大的窟窿,也不知以前的冬天,她是不是就靠着一双破鞋度日。长风知道自己脚丑,羞得全身微颤,又不敢把脚抽回来,带着哭腔请求道:“哥,别看我的脚,别看……”明朗这才回过神来,他没说什么直接打开瓶盖喷药。嘶——嘶——空气里立刻散出了中药味,呛鼻微苦,像极了谢长风此时的心情。她从小到大受过那么多伤,除了打猪草从山坡滚下断了肋骨的那次躺了五天外,其他时候连药都不怎么吃。皮外伤对做农活的孩子来说,寻常得好似被蚊子叮,便是再严重的伤口,拖上几个月也就不痛了。像这样被人珍而重之地握在手里,一遍遍细致的上药,是谢长风梦里都不会出现的景象。长风不是个爱做梦的人,也从来没有做梦的资格。当城里的孩子知慕少艾,青春萌动时,她在爬二十公里往返的山路,当少女在灯下为男生辗转反侧时,她早带着疲惫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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