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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1/3页)
中万里无云,罗拉牵着她的男孩子的手,在皇后区里游荡。皇后区是纽约市有名的……怎么说呢,相比起来比较贫困和混乱的地区。罗拉觉得她可能已经有些被哥谭的气氛传染了,到了新的城市以后,她的第一反应既不是去百货商店大采购,也不是去有名的景点观光和欣赏——不过这一点已经被她列在自己脑子里的那个小本子上了,就等着找到落脚地之后过去。但到了纽约市后,罗拉的第一反应,就是找一个比较混乱和鱼龙混杂的地方……她觉得住在不那么豪华、明亮、井井有条的地方比较舒服。重点是比较方便她做些不那么普通的事情,也比较好隐藏状态特殊的男孩。——反正她也早就放弃了融入正常人之中了。“这里看起来很干净安全呀,”罗拉对被她牵着手的男孩子说,“你觉得呢?我们住在这里怎么样?还是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她的潜台词是“更乱的地方”,不过也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罗拉也不想表现得太奇怪,而且她的男孩子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只是想和他说话,并且坚定地认为他能够凭借一些直觉、感情或者别的反正不是智商的东西理解她的意思——就像人们总是坚定地认为自己养育了很久的宠物小猫小狗知道自己的情绪一样。罗拉认为,她和她的男孩子之间一定有什么难以形容的联系,这种联系让她和他相遇,也让他最终从断骨重接的痛苦中挺了过来。那件事后的几乎每一天,他身上都在发生变化。他原先薄得看得见肋骨的胸肌开始变厚,他瘦削的肩膀逐渐拉开,他的手臂和腿越来越结实;他的眉眼更成熟了,像个成熟的大人。他几乎在短短的两三天时间里就从十五岁长到了十六岁。☆、糖果因为他的变化太大,罗拉每隔一天都会换个地方游荡,而且每天都要给他买新衣服。她的男孩子对衣服不挑剔,不过罗拉还是很乐意打扮他,她总是和他穿同色系的衣服,或者戴着互相呼应的小饰品。每当有店员在和他搭话却得不到回应的时候,罗拉都会骄傲地告诉她们:“这是我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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