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20 (第2/3页)
赋逃脱了重重的保护,准备到附近逛一圈再回去。哪想到就这么背,遇上了伦纳德。要是只有两三个巫师,那纯粹是去给幼崽送菜的。狼王幼崽诞生的血腥场面,让它从出生开始就是杀戮,如何弄死对方对它而言再简单不过。本来只是看它灵魂不对,用探测魔法确定它是魔法生物之后,伦纳德秉持着不要白不要的原则上手围住它,死了一个同伴之后,才发现这种天大的馅饼居然落在了他的头上,简直想仰天长啸,拼着所有人不管死几个的态度,抓到了小东西。结果还没高兴,失去幼崽的狼群无心恋战,果断开始他们的追击,也就是伦纳德逃命的开始。“狼人能闻到千里之外相同血脉的味道,被创造的狼王每多接受一只狼的血祭,身上就会多一种味道,你们带着它永远都跳不过追杀。”金积玉听到碰到这个小家伙的时候,只有它一个在,点点它的脑袋“你是偷溜着出来玩了?”狼人的鼻子很灵,吸血鬼、阴尸和他们混杂在一起,有可能弄乱他们的嗅觉。但是幼崽和巫师在一起,他们绝对不会认错。小狼软萌的伸出粉嫩嫩舌头,舔了舔金积玉的手指。它才出生七个月,智商不到三岁。脑子里除了玩,就是吃和睡。被伦纳德捉住只有愤怒,所有不管他们怎么折磨它都没法让它变身。金积玉浩瀚的魔力对它而言,比物种的压制还凶残,立刻就软萌乖巧起来,动物臣服强者是天性。金积玉看着一群人呆滞的样子,没兴趣给他们科普狼人的知识,转而询问为什么他们能确定,跟着他们的是哪一群格雷博克就算很有名,巫师也不一定能分辨狼人的族群。金积玉知道这个族群,是因为邓布利多的凤凰社有一个叫卢平的,他就是被格雷博克族的狼人咬的,按照邓布利多的说法,他们那一族的历史说不定比霍格沃滋还悠久。门口的响动越来越大,整个酒馆都在震动,弗雷德和乔治看金积玉慢条斯理的样子,越看越是心惊,这样的金积玉他们从未见过。又或者是他们见到的金积玉都是这样,但是没想到她即使听到格雷博克的名字,也依旧是这样。狼人已经不是他们可以对付的了,狼群他们想都不敢想。金积玉不满的看着脏兮兮的小东西,嫌弃的变出水流洗手,接过可可递上来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