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美人有毒_分卷阅读5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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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4 (第3/3页)

了她惊讶的看着你,仿佛你在说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儿!

简直是油盐不进!

不过叶蓁的教书先生找到了,是某知名大学的退休女教师,来教她正合适。

张先生做了几十年的老师,教起叶蓁来也算事半功倍,不过叶蓁没有丝毫底子,脑子好像也是一根筋,大概就是因为她一根筋,一些字她教一遍她就会了,是个好苗子,可惜学得太晚了。就是字写得太丑,因为字太丑这事儿,大帅都过问了。

“为什么要用左手写字?”

“因为我爹说,左手写字的人才聪明!”

“……可你写的丑。”

“因为左手写字很难嘛!”

怎么说她都有理,沈大帅懒得管她,反正他只希望她能随便认个字,没报太高的要求。

叶蓁却不一样了,她是故意用左手写字的,因为笔画上的笨拙就连装都不容易装出来,她正好也练习一下左手字。如今她有了纸笔,可以用静心学习为由让小菊不要每天都盯着她,她也就有时间写论文了。

这个满目苍夷,需要人才的时代,国家正需要的就是她脑海里的知识。

她上辈子在国家研究院做的那些研究,就算现在因为科技做不出来,但是比较基础的还是可以的,她可以提供一些理论啊,例如原\子\弹方面的。

除了学术方面的,还可以在文字方面花些功夫,没准还能求个文名出来,给狗娃挣点儿名声。

不过也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如果遗愿没完成,她自己都要消失了。

叶蓁读了一段时间的书,也没忘了给沈大帅交代进度,她每天晚上都会和他说她今天又多认了几个字,他有没有多喜欢她一点呀?

当然没有!

因为他更喜欢她把他吃得紧紧的!

其实沈大帅是问过张先生对于叶蓁的学习评语的,张先生说:“还行,也肯努力。”

她倒是忘了说叶蓁记忆好,字认一遍就会了,毕竟她见识过得天才太多了。

沈大帅也没多问,他是知道的,他家小蠢货本来就是个笨蛋。

张先生并不是每天都来教叶蓁读书,有时候隔一天,这空的一天叶蓁除了遛大黄和大白,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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