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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3/3页)
/br>他们的人生还很长,这辈子在最青春最美好的年龄在一起,这已经是最好的起点了,未来的十年,二十年,都会一直在一起,叶知恬想。高考的脚步声,紧跟春末的尾声,来临了。这一个月的时间,对叶知心,叶鸣元和周崇明都是重要的一个月,这期间发生了一个插曲,周崇明的妈妈饶雪出奇地在这个偏僻窄小的小镇上逗留了快有半年的时间,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了,是个男孩,如周崇明想的那样,在破旧的卫生所生下这个儿子,她受了不少罪。再生育一个孩子,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无论表面保养的多好,在身体上,却实在不比年轻女孩容易,这次算的上是元气大伤,然而孩子是生下来了,但脾气却没有好转,甚至比之前更加糟糕。这个孩子她也不管,喂奶都不愿意,刘花梨性子再泼辣,对孩子却是心软的,每天就沾些米汤水喂他,但时间久了,也起了不满的情绪,这男孩,出生几天也没喂上母乳,每天饿得直哭,刘花梨一把年纪,也没做过妈妈,这活她不行,而且家里家务活都在她身上,饶雪一个娇娇小姐,又做月子,连擦身子的水都是刘花梨烧开,亲自调好水温端到她屋子里去,到这种时候,刘花梨才觉得饶雪既荒唐又狠心。周崇明看着饶雪荒唐的行径,看着一向泼辣刻薄的刘花梨手忙脚乱的带孩子,又看着那个看起来一只手就能包住的婴儿,观望许久后,无声无息地抱走了和他同父同母的亲弟弟。他托人从县城买了奶粉回来,这个时候,奶粉并不便宜,周崇明却一口气买了两罐,足够让这个小家伙吃上个把月了。周崇明觉得血缘这种东西,是最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明明他对还在肚子里的这个小鬼一点都不期待,甚至打心底觉得烦躁,觉得他不应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但真正生出来,变成一个小小的,会挥拳弹腿的婴儿时,前面那些复杂的感情却好像烟消云散一般不存在了。养吧,他烦躁的想。这个婴儿被他带到了叶知恬那儿,让他没想到的是,叶知恬对收拾孩子还很有一套,换尿布洗尿布,测奶温,夜起哄孩子都很有经验的样子。周崇明看着她熟练的换尿布,凑过去将那沾满了黄色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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