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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血也很嫩的。”小姑娘乐此不疲的推荐。程毅没接触过小孩,当然不懂他们为何会如此健谈和自来熟,程汐结婚三年也没动静,他家里现在可谓是子孙萧条。在小女孩的推荐之下,吃了好几口鸭血,他潜意识里其实特难接受鸡鸭禽血类食物,不过以前在英国,带血的牛排他也没少吃过。是很嫩,入口后,他像是饿了,又吃了好几个蒸饺和汤包,不禁感叹南方小吃的鲜美与爽口。施越吃得蒸饺上都是口红印,程毅抽了一张纸递给她,“擦掉,天天毒我就够了,别毒自个儿。”施越瞪了他一眼,也不看看什么场合。小女孩早熟,听得懂,闷着头在碗里笑。这会她已经吃好了,她爸爸很有素质,将桌上的纸巾归置好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小女孩穿着无袖红裙子,站在施越和程毅的桌边摇着胳膊,嘴里还嚼着食物。施越冲她笑,她咽下嘴里的食物,听到爸爸催后,她急急说了一句,“姐姐,你的腿好细,你们俩很般配哦,拜拜!”她走后,程毅歪头打量施越的双腿,黑色的过膝袜紧紧包裹着修长小腿,她又叠着腿,看不到的地方隐约露着白,让人望而心热。程毅稍抬目光,一舔牙根,“是够细的,玩儿一辈子都不腻。”施越戳了一个蒸饺往程毅嘴里塞,“吃都堵不住你的嘴,淫'魔!”这顿鸭血粉丝汤,程毅吃的很干净,桌上施越吃不下的蒸饺和汤包,都被他扫了尾。施越掏气垫和口红补妆时,想到小女孩的那句话,他们很般配,是怎么个般配法呢?她开始去打量程毅的衣服,白衫黑裤,她自己是白裙黑衣。勾了勾唇,她瞄了眼程毅的脸,他在男人中算是白的一类,有很好看的鼻梁和秀气眉骨,棱角分明,桃花眼睛垂眸时,可以看到扇形的睫毛。他的唇也天生精致,唇线明显,唇色健康,不会像一般上了年纪的男人那样,有些奇怪的紫色或者褐色,他是很健康的水红色。程毅的喉结很突出,下颌骨的曲线硬朗分明,如果有青色胡茬时,会更添几分男人味。他是个帅哥,大帅哥。程毅抬了头,施越补口红的手一抖,画偏了,程毅努努嘴笑她,给她递纸巾,“看我当然化不好了,专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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