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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创举,我遂起草了一封带薪留职的申请书。威慑于我的业务水平,领导不批也得批。卸下了西服革履的我,缓缓地走在大街上,看着街边的乞丐,我突然羡慕起他来来,于是我迷恋上一种活动,那就是——不带分文的我化身为乞丐,穿上脏兮兮的衣服,在脸上沾了些泥巴,拿起一个破碗,蹲在街上沿路乞讨。经历了那场变故,我总是喜欢干些超乎自己想象的事情。大概是因为我的身材魁梧让人感到我是不劳而获之徒,不过我的确是不劳而获之子,我僵硬的扯动了一下嘴角,这实在让人掏不出身上那张面额最小的钞票或是钢镚。于是,我经历了几日的“清肠运动”。这样的行头,让我忘掉了束缚,一句话也不说,不自觉地来到了那处空旷之地,我就是喜欢躺在那棵树旁边,看着天空的云。将手置于头顶。哼着母亲生前喜欢的那首印度冥想歌曲。直到乌云降临,大雨倾盆,我享受着这样的雷雨交加,然后看着彩虹出现,才意识到该回家了。然而当我重新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情形令我大吃一惊。是一支毫不起眼的黑色钢笔。派克笔。上面刻着我的名字。是我遗失掉的钢笔。遗失的日子是,中考的第一天。我眼前一黑。☆、第十三章迷失现实与梦境让我分不清真实,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不停地出入酒吧,喷上魅惑的古龙水,照例熟练地给头发上发蜡,梳成一个帅气的发型,衬衫领口大开,露出自己健硕的胸肌,见识着不同形态的女人,男人,不停地摇摆,用酒精麻痹自己。酒吧里的放纵让我迷恋上酒精的味道,常常分不清自己究竟处于哪个世界。忽明忽暗的灯光让我神魂颠倒,晃荡着自己的头颅,燥热的音乐声已经让我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眼前闪烁的是那些辣妹们摄人心魄的舞姿,纤细的腰肢疯狂地扭动着,如□□行万年的蛇精一样,试图与人间的人们去结识善缘。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躺在了自己的舒适大床上。不知道是谁送我进来的。我揉了揉发痛的头。用双臂将自己支撑起来,半躺着逐渐恢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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