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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7 (第1/3页)
来越多了,物价却没见降下来。就连咖啡都成了奢侈品,蔬菜什么的更是见天儿的涨价,黑市成了人们获得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常用渠道。好在福气楼本来就是定位于中上流阶层的餐馆,一般人吃不起,现在虽然生意有点影响,但好歹没到揭不开锅的地步,吃不起的还是吃不起,吃的起的还是吃得起。秦父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联络货源,店里经常出现只有一半甚至更少的菜能够上桌的情况,好在客人们也都理解,并且会和秦父感叹一番世态炎凉。虽然说成年了在家吃父母不好,可是这时候,既然暂时不愁吃穿,爹妈谁都不想儿女远离自己,秦恬自己也是个能懒就懒得人物,偶尔帮帮忙,啃老啃的心安理得。据说她以前认识的那些朋友大多都逃出去了,现在巴黎的人口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虽然渐渐回升,可依然满地空屋,秦恬觉得很庆幸,没有那些朋友在,她也省的头痛怎么应对了。而她少数认识的,海因茨什么的,人家忙,又不爱吃中国菜,第一次见面后压根没来过,奥古斯汀也没消息。秦恬觉得,战争年代,无论多少关怀,都必须把朋友当死尸一样对待,否则,等朋友真死了,更加受不了。她时刻准备着。就在她准备时,事儿就来了。一天早上,秦恬打着呵欠下楼,却见父母谁都没出去,面色凝重的坐在桌边,被楼梯挡住的那一面似乎有杯盘相撞的声音。“吃点,再吃点。”秦母努力柔和,把面前的盘子推过去一点,然后担忧的看看丈夫,再抬头,看到踌躇的秦恬,她微笑,“阿恬,醒了啊,来,刷过牙没,下来吃饭。”秦恬走下楼,歪着头,看到桌前坐着一个狼吞虎咽的小男孩。秦恬不大会分辨西方的男孩的年龄,但看起来应该不大,十一二岁左右,他穿着格子衬衫,披着灰绿色的外套,下面是一条宽宽的短裤,露出两条细细的腿,小皮鞋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还挂着一条红色的小领带,手边的灰绿色的帽子上还有个亮闪闪的小徽章。一头栗色的头发乱蓬蓬的,墨绿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秦恬。他甚至弓起了背,似乎随时准备夺门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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