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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1/3页)
好。林重阳想了个办法,就请两位学兄帮忙抄书,反正他们现在也不下场的。书还是给启明书斋抄的,价格他略加一点给他们,但是要求他们版面整洁,字迹规整清楚,一字不错。俩人自然乐意,这是给同学帮忙,还顺便赚钱,那是天大的好事。林重阳还跟张氏等人打听了几个方子告诉同学,回去用花椒、茄子枝干煮熟擦洗,他还让陈东帮忙带了一些冬青枝叶,一起交给那俩同学。他们每天熬水,早晚的泡手泡脚,六七天以后就见效,对他自是非常感激。不知不觉中,这大半年时间之后,林重阳在班上成了人缘最好的一个,甚至比陆行之还好,方子春都说不出他不好来。这样的好名声在士林中是非常珍贵而难得的,必须要从小经营才行。初八这日一放学,林重阳就告别同学,背着书包和他爹家去,之前和同学黏黏糊糊地告别行为就好似突然不存在一样,真是一秒钟都没耽误。林大秀看他居然也会有一副猴急的样子不禁笑了笑,“有狗咬你啊。”林重阳撇撇嘴,“喂,还不是为你操心嘛,三伯说今天要来送书。”小北风刀子一样呼呼地刮着,哪怕带着帽子都打着脸颊生疼,鼻尖也红红的,一呼吸一大团白气缭绕。走了一刻钟,林大秀就说要背着他。林重阳摇摇头,“爹,我自己能走。”林大秀看看圆滚滚如棉球一样的儿子,道:“你确定?”他干娘怕他冻着,让他里面穿一件短而合身的小棉袄,外面再穿一件盖过膝盖的棉袍,挡风又保暖,可就是穿成一个移动的棉球,走路的时候直打跌。就刚才那会儿功夫,上桥的时候,林大秀一回头不见了儿子,给他吓一跳,然后发现儿子趴在石阶上正奋力地爬起来。等刚爬起来,扑通又一个屁股蹲儿坐地上。还是他过去将儿子拎起来的。林重阳有点小郁闷,“当然啦,我那不是一时间没注意嘛。”他穿着干娘给他做的千层底棉鞋,夏天就做好了两双,只是没料到他长得慢,那鞋子略微有点大,所以……人家狗蛋夏天预先做的棉鞋都有点小!林大秀就摘掉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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