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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第2/3页)
也有些庆幸:所幸她昨日没有同意让沈鸿锐住进院子,否则那个疯子砍的,怕就不是那颗树了……她以为这便是孙剑锋对此事件的反应,却不料,四天后的清晨,她正在店中清点茶叶,沈鸿锐赖在一旁与她闲谈,却听见街上一阵骚乱。一队锦衣卫在云雾阁门前勒马,而后气势汹汹闯入了店中!为首之人便是那时常为孙剑锋送东西的锦衣卫,他佩刀立在店中,眯眼盯着沈鸿锐,一挥手:“把他扣起来!带回天牢候审!”便有人上前去拿沈鸿锐!宁清卓大惊!沈鸿锐也皱眉,厉声斥道:“且慢!”他看着那为首的锦衣卫,问道:“大人,你要抓我,可以,但是总该有个理由吧?”那锦衣卫一声冷笑,从怀中摸出了一本薄薄的书,甩在沈鸿锐面前的桌上:“散播淫.秽书籍,败坏风俗,这个罪名,足够你下诏狱!”宁清卓低头看去,便见那书本上写着大大的三个字:偷香记。作者有话要说:京城早报头版头条:感觉自己萌萌哒o(* ̄▽ ̄*)ゞ*昨天又吞评论了QAQ,没法回复,不过我有在后台看到哦么么哒~☆、第64章他的私心沈鸿锐自是坚持那书与他无关,可锦衣卫不听解释,强行将他带走。宁清卓心中焦急,但她在京城势单力薄,思量之下,只得派宁杰去沈府知会沈通和。她则拿起桌上那本,翻看起来。沈鸿锐现下虽然被赶出了府,却到底是沈大学士之子。若他的罪名只是传播□□书籍,孙剑锋还不敢抓他入狱。那人定是找了更好的由头,传播淫.秽书籍只不过是个幌子。宁清卓首先便得弄清楚,孙剑锋敢公然拿人的真实原因。她将那书粗略一翻,大致了解了内容。男主角是个文采风流的书生,女主角是个大家闺秀。两人于上元节灯会相逢,书生对小姐一见钟情,为她作诗一首,明示情谊,小姐亦暗生情愫,还了块手绢。之后两人多次以各种名目再见,情投意合,终于私定终生。书生准备禀明父亲,向小姐家提亲,却不料,一名高官看上了小姐,棒打鸳鸯,占着有权有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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