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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3页)
和四爷到伦敦讲起,说到许多见闻。此时的他,带着手伤,在蜡烛微弱的光下,像是一个普通的、在异国飘荡过多年的留学生。如果他不是傅家的三爷,也许就是归国后,受雇于大学学堂,四尺书桌,藤椅端坐的大学教师。他的书桌右上角,必会摆着水晶墨水瓶,一瓶红,一瓶蓝。他在讲述过去,她在心中描绘。在猜想,倘若他去做学问,会是如何形容。傅侗文似乎有很多副面孔,善恶忠奸,九成九都是沈奚从别人的话里听来的。可这一昼夜,她也亲眼见到了他诸般模样,每一样,都在意料外,又在想象中。“我记得,你在信上说,你对心脏外科感兴趣?”这只是她上百封信里的某两句话而已。沈奚点头,又摇头:“半年前,我已经听老师的建议,选了一位骨科导师。”傅侗文讶然:“这次我去加利福尼亚,为你询问专业方向,我的朋友也是这个建议。”好巧。“初到英国时,侗汌学医也像你,入魔成瘾,”傅侗文将早餐杯端起,轻抬了抬杯子,询问她,“问你讨半杯奶粉喝,口渴得很。”“你都喝好了。”“一人一半,”傅侗文笑,取出另一只早餐杯,对半分了,递给她,“在中世纪欧洲,外科地位极低,和理发匠地位差不多。那时国王的亲信掌管全国理发师,和外科协会。这是侗汌给我讲的,”他喝着杯子里的牛奶,“他也喜欢外科,可惜他去读书的年月,这个学科的发展不好。为什么你选了骨科?”他问。“会更有用,”毕竟心脏外科面对的难题,暂时无解,“如果我是美国人,我会选心脏外科。”去解决难题,去想办法让心脏在手术期间停止跳动,不再涌出鲜血。可在现阶段,这是天方夜谭。她可以选择留在美国,继续这个方向,但何时能攻克?没人敢说。也许十年、二十年,也许是一生。她更想学以致用,尽快回国。那些造福人类的事,就留给更想留在美国的人,比如陈蔺观,他的志向是全人类的医学事业。而她的志向,是博采西学,强我中华。可沈奚不敢对傅侗文说,她怕现在的自己说这些,太过幼稚。可傅侗文却在等她继续解释……“就像,”沈奚努力措辞着,低声说,“我们当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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