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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3/3页)
鸡,一只孢子。裴六专门来找野鸽子却没逮到。其实这山虽然大,近山却都有山民打猎砍柴、开荒种地的,大的野兽一般都在深山,不该遇上野猪群,裴六他们估计是贸然进山太远了。家里反正没男人,姜采青便和周姨娘出面待客,那裴六见了姜采青,眼睛在她身上一扫,见她端端庄庄裹着青莲色绫子大披风,别说肚子,连里头穿什么衣裙都看不到,目光中便多了些玩味。裴六并不多客气虚套,只是随意地说,他反正自家亲戚,也不是外人,也不用管他,让他自便就好。张家夫妻丧期时他在这住了不少日子的,自然熟悉些,便先去前院客房梳洗一番,换了衣裳,把魏妈妈和福月叫来见一见。有裴六的猎获,晚饭多了一样酱色红亮的烧野兔,还有炖的野猪肉。姜采青吃掉了一整条香喷喷的野兔腿,啃了半个野兔头,再尝一尝那装在黑瓷小罐子的野猪肉,剁得大大的肉块,野味十足,咬一口香酥软烂,不肥不腻的满口肉香,竟比想象中好吃多了,明明已经有些饱了,却忍不住又吃,不知不觉就吃多了。要说这古代的富贵人家倒不太吃猪肉,猪肉“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除了鸡鸭禽类和鱼,羊肉才是主打。平日也很少吃到牛肉,这倒也不难解释,你想那时候也没有农业机械化呀,牛是农耕的主力军,几乎历朝历代都禁止私自宰杀耕牛的,能吃到的牛肉很少,都是些老病残的牛,要经过官府许可才能宰杀。当然啦,那梁山好汉们往酒肆里一坐,叫店家“筛两碗酒,切二斤熟牛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牛肉像是不稀罕的,所以他们才是造反阶级呀,那母大虫的店里连人肉包子都卖呢,牛肉有什么不敢的!至于富人家不爱吃猪肉,原因也简单。这古代的猪肉虽说天然绿色地道,可关键就在于太地道了,这时候的古人还没学会阉猪啊,因此猪肉总有些腥膻味道,或者说有些骚味儿,富人家嫌它不上档次,穷人家也没那些琳琅满目的调料,炖不掉那腥膻,也就不大吃它了。说到那赫赫有名的东坡肉,平常谁有东坡先生那等资深吃货的本钱,有钱有闲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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