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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3页)
母用力吮吸过了——这个时代还没有清洁牙齿的概念,而且人类的食谱相当广泛。详细一点说,你要下嘴的地方刚被一个五十年没有刷牙,并且刚刚还吃了两个爆浆的虫子的口腔给吮吸过。但这个依然不是罗琦想要说no的原因。事实上,她对动物的血并不反感:如果那些血可以凝结成一块块骰子大小的血豆腐,配上热腾腾的鸭汤和粉丝,加上鸭肠、鸭肝、鸭肫、鸭心,最后在上面加少少一点香菜,吃的时候递上几滴辣油……而不是眼前这种从野生动物身上直接饮用的生血。不要说贝爷。如果她也有一个医疗小队随时监护,一个通讯设备可以召唤直升机,一个医院以供进行定期而全面的身体检查的话,那么喝动物血也就是一咬牙一闭眼的事。问题是她都没有。人生最痛苦的事之一莫过于,现代文明的身体,石器野人的命。不过这种事情能够难得住罗琦吗?用石刀在刺猬上又划了一刀,以一种宽大如芭蕉的叶子为器皿,收集了大概一小茶杯的刺猬血。罗琦避之不及的动物鲜血,在石洞人眼里却是无上珍馐。他们割开刺猬的肉,在人手间传来传去,不错过每一滴的血水。直到那只刺猬身上再也无法吮吸出血丝来,他们才将刺猬整个串起来放到火上烧烤。火焰先燎上了刺猬外面的刺,散发出一种类似于烧灼羽毛的让人恶心的臭味。罗琦毫不在意,毕竟她有血豆腐就行了。对,血豆腐。只要在动物的血里面加上水和盐,血液就会凝结成血豆腐,然后切成小块,加上一点动物的肉(刺猬肉或者青蛙肉),一点蔬菜(刚分到手的三颗野菜),一个蛋(已经在灰烬里面烤熟了),一碗热腾腾的刺猬血野菜肉汤就完成了。哈哈哈哈哈,我果然是个天才!环顾四周,罗琦志得意满:俗话说的好啊,民以食为天。征服一个部落,先从征服他们的胃开始。【宿主,你终于想起咱们的任务了吗?】任务?什么任务?刷满一千个人的好感度?罗琦当然支持:【好啊,麻烦你将我变成人民币,顺便将我扔回地球,说不定十三亿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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