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不动產_兔子(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兔子(6) (第5/5页)

用花格头巾下方,那双深褐色的眼睛凝视着我。

    他说:

    「伙计,你能看见灵思吧。」

    我怔住。

    他连这种事情都知道——他还知道什么?

    看来,这个疯疯癫癫的男子,远比他的外表深不可测得多。

    男子继续说:

    「其实,灵思不仅可以确定所谓『念者』在现世中的方位,在灵界中的方位同样可以确定。也就是说,只要通过灵思,就算男孩的爷爷已经去世,他的灵魂还是找得到的。」

    「找到了,又能怎样?」

    「找到了,就能把它召唤的现世来。」

    「你是说——通灵术?」我问。

    男子不置可否。

    「我听说,通过通灵术召唤魂魄,需要死者的身体组织——至少也需要生前使用过的遗物。那种东西,我们怎么找得到。」

    「伙计,不管你是从哪里听说的,这个说法并不完全。」说着,男子颇为得意地在椅子上坐下来,翘起二郎腿。「要知道——」他故弄玄虚地说,「就像有些地缚灵具有附着在人类身体上的能力,死后升天的灵魂同样可以附着在现世之人的身体上。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可以被灵魂附着的对象——至于之后的操作,就是我除灵师的工作。」

    「那么,哪里才能找到这样的对象?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被灵附体。」

    「bingo!guy!这就是你的任务了。」

    「哈?」

    男子打了个指响,说道:

    「通常而言,只有那些意识薄弱——比如年幼的孩子或者精神涣散的病人才比较容易被附体,对于一般人,除非是那种灵力极强的灵体,否则很难覆盖点其自我意识的支配。」

    「你该不会打算让我去找一个年幼的孩子或者精神涣散的病人,并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成为灵魂附体的对象吧。」

    「不不不!」男子摇了摇手指,「那种事情确实不大现实。但倘若那个对象,并不是人类呢?」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那位可爱的妹妹说不定可以帮忙。」男子别有用意地说,「如果是你的要求的话,她大概不会拒绝——毕竟,你可是她最心爱的哥哥呢。」

    tbc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