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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3 (第1/3页)
时候,所以宰切下来的肉也正是肥瘦相间时,用它搭配着西域的胡蒜煮食用最是美味。当吃饭时,莘奴瞟了一眼那新鲜的胡蒜,便知这当时姜云君又孝敬王诩的。不然旁人只怕很难觅得这中原的稀罕之物。就算不必亲眼去见,也当之姜云君如今必定巴结着王诩,只怕处处恭迎服侍得比鬼谷子的亲传弟子还要恭谨贴心。就是不知王诩到底是有没有恩准昔日的好友贴一贴他的冷屁股。正在走神的功夫,王诩终于回话了。“你说不让公子疾知晓,似乎不大妥当,说到底他也是孩儿的爹爹。”品着清酒,他缓缓道。他的回答也是在莘奴的意料之中,毕竟王诩也是差一点就见不到亲女的男人,对于天下所有私带了孩儿出逃的女子都是天然的深恶痛绝。“当初公子疾不知姬莹肚子里怀的是他的儿子时,便曾经说要将孩儿叫由张华代养,现在是知道是亲生的,岂不更要交给正妻,以便名正言顺地进了宗祠?我也是一样做母亲的,若是有人跟我抢孩儿,我必……以死相拼!所以还望君怜惜姬莹,替她保守了这孩儿的身世吧。”王诩挑了挑眉,直望向了莘奴。他岂不知这女人话里也有警告自己之意。说起来,莘奴恢复的倒也是快,如今她怀孕时微微的浮肿早就消减了,皮肤被谷内温润的湿气滋润得甚是白嫩,而五官较之从前更加明朗艳丽,那眉间的一点红痣衬得双眸波光潋滟,如果说以前只是美貌透着些许稚气的少女,现在便是倾国的妖物,眼角眉梢都透着媚气。他从很久之前便知这猴儿脸长大了必定美艳不可物,却并不愿她如此的出众。这是个顽劣惯了的少女,如实依仗自己美貌,便是要将天下的男人皆踩在了自己的脚下。这点,她倒是随了她的母亲,都是天生可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妖孽。所以他将她养在谷中,教给她宫中女子端雅的礼仪,去掉她身上天生的媚气,增添几分老成的正气,可是如今看来诸多的心思都是无用,这猴儿脸到了如今是越发的可人娇媚了……莘奴不知王诩心内流转的千般心思,只是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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