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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第3/3页)
柔情似水的男人,就是以前那个十八岁横刀立马,二十岁独挡一面,不到三十岁便在黑白两道叱咤风云的龙天佑。原来爱情,真的能让人脱胎换骨。他端起茶杯自嘲道:“没办法,现在被她吃的死死,女人,真的是不能宠。”“哥……”我叫他,他抬起头,目光坦然。“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我最先遇见她,我比你们谁都早,结果最失败的却是我。”他惊讶的看着我:“柳寒城的事你知道?”“是,我知道。比你知道的还要早。”“你为什么不说?”“为什么要说?她没有因为他而离开我,她想离开我,是因为你。所以我一直想不通,我们明明是同一种人,你甚至比我还要狠,为什么她会选择你,却要放弃我。”我的尖锐让空气变得紧张起来,他端然凝视我半晌,淡道:“隋洋,知不知道飘云喜欢什么花?”我微微一愣,飘云喜欢什么花?“她喜欢郁金香。”我脱口而出,是的,那次我送她这种花的时候,她说很喜欢,错不了。“她不喜欢花,因为她有轻微的鼻炎,对所有的花粉都过敏。”我轻轻一颤,这是真的吗?我怎么不知道。他看着我,轻轻的叹气:“你们在一起这么久,你却连这个都不知道。到底是你的悲哀,还是她的悲哀?”“我每次送花给她,她都说很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我?”“是啊,她为什么不说?明明是很简单的事,为什么偏偏这么困难?明明可以爱我的,为什么她就是不爱?我对她这么好,她为什么还要喜欢别人?我起初也这样问自己,没日没夜的问,总是觉得自己很委屈,折磨的自己几乎要疯掉。”他自嘲的笑了笑,深邃的黑眸望定我,“隋洋,听没听过一个关于白老鼠的试验?”我茫然的看着他,不明白这个人怎么话题转得这么快。“科学家们想知道一群小白鼠中哪只最聪明,于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四周都是电网的笼子里。通上电,观察它们碰网的次数。结果发现,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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