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门前好种田_分卷阅读12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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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4 (第1/3页)

    里了。

只是绕过了两条街,洛梦便来到了狗市。

从头走到尾,走着瞧着,并且搜索着脑子里的那点知识,讲真,洛梦真希望现在手里有一部手机然后还能连上wifi,她也好查查到底怎么鉴别好狗狗。

所幸的是,以前老妈爱养狗,洛梦的记忆力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耳濡目染”的经验。

终于,洛梦在“自己喜欢的”“价格合适”“狗狗年纪和身体情况”诸多的重要条件下,选出了一只呆萌的,圆圆的眼睛漆黑发亮的三色毛狗狗,这个狗狗出生已经三十五天了,正合适买来养着。

狗狗的记忆力是超强的,并且对于和自己老娘分开以后的第一位主人,有着永生难忘的记忆。

在这个时空的生平第一次,洛梦没有讨价还价,直接付了银子,用卖家送的小竹篮,拎着狗狗,格外愉悦的离开了狗市。

她不想砍价了,因为她看到狗狗那双点漆如墨的眼睛,看到眼睛里的至纯至真和善良。

“狗狗,你说我给你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呢?”

“狗狗啊,虽然我是个捡来的娘,可是本姑娘在以前也是妙龄少女啊,也是需要保护的,狗狗啊,以后本宫的安危,全部就交给你了,你快快的长大。”

“狗狗,我先给你介绍一下,我们家呢,有四口人,金粒儿和米粒儿还有本人。”

洛梦边走边说,这一路上,她脱下了往日那温婉贤淑聪慧过人又克制的外表,真真正正的过一会儿属于她自己的时间。

很快,洛梦便带着狗狗到了落日镇的牌楼下面,远远地,洛梦已经见到栓子等人在牌楼下面等候了。

“你们怎么吃的这么快啊?”洛梦笑着说道,她此时此刻的心情,绝对是前所未有的好。

“嘿嘿,嫂子,我们这种酒当然吃的快,怎么样?买了一只什么样的?其实我还想呢,改天我跟叶木匠说一声,等他什么时候出门给人家做工的时候,给你跟人要一只就好,他在外面给人做活,认识的人多,面子大,要一只小狗还是很方便的。你何必要花银子。”栓子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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