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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7 (第1/3页)
?肯定是不舒服的,血脉不流通啊,刚开始只能偷偷弄,就是每天回家以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试着这样到处走,刚好我奶奶有拐杖就拿来用这样,是很酸很胀的,后来坚持久了就都习惯了,现在几乎已经没感觉了,左腿基本也没什么力气。”既然这么不舒服,为什么还要坚持?这问题是不用问的,是在追求美丽,这就像是明清年代的裹小脚,痛苦程度差不多,但在社会氛围中女人也能坚持。至于左腿没力气,这更好解释,肌肉萎缩。胡悦点点头,“你考虑过做这个手术的后果吗?”“想了很多年,肯定是非常清楚的。”任小姐有点不耐烦。但医生就是这样,患者再不耐烦也要坚持对话,胡悦说,“真的清楚吗?”“还能要怎么样不清楚啊?”任小姐嘟嘴说,“男朋友也有了,做完手术就等着结婚的,钱也有了,就等你的关系到位好吗。”“男朋友都有了!”“我们都交往很多年了好吧!”……一再惊叹是有点乡巴佬,但胡悦仍觉得自己被震撼到了,她稳了一下,推测着问,“是在论坛认识的吗?”“嗯,当然。”“他多大了?”“比我大七岁啊,”任小姐不耐道,“哎呀,胡医生,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不是一开始就接受自己是这个嗜好的,一样是寻求过帮助的,你要说的话,那些心理医生都说过,是啊,我慕残癖是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父母的关怀,我对奶奶特别的依赖,这种感情影响到了我的审美……这又不难分析,我也承认,可能就是这样啊,但这和我天生就是这个审美又有什么区别呢?我已经是这样子了,不可能改变的。而且这和我男朋友也没关系,他又没有给我洗脑,这都是我自己的决定。”真的吗?任小姐今年也才23岁——如果病历表没说谎的话,交往很多年,倒推一下,算10年好不好,13岁读初中,爹不疼娘不爱,祖母逐渐衰老,管教不当,任小姐可以说是个高级点的留守儿童,心灵空虚,交了个慕残癖的男朋友,那时候他是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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