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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3/3页)
br>其实在来这里之前的路上,熊小时坐在方老师的车里,就对这位提出委托的刘先生做了一点简单的调查,发现他正经营着势头不错的上市公司,资产过亿,目前的法律合作顾问就是对面的泰格律所。这就很古怪了。即使大悟有了主任坐镇,但泰格律所的刑事办公室,无论是名声还是成绩,还是比大悟这边的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刘先生为什么会放着有商业合作的泰格律所不选,而来选大悟的刑辩律师?因此在那时候,熊小时在心里隐约就开始嘀咕,总觉得不是很对劲。果不其然,一见面,寒暄都没说上几句,刘先生就提起了他的要求:“我们想要翻供。”熊小时一听完,脑袋“嗡”得就大了。她赶紧重新去翻主任给他们的那份调查资料,越看越茫然。翻供?翻供?!!!这根本就没有可以翻供的余地啊!旁边,方老师也提出了建议。他慢慢地说:“我已经看过案子的大体资料了,您女儿对事故前后所作出的所有的描述,都和调查出的事实相符,并没有矛盾的地方,即使翻供,也很难取信于人。而且她已经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也有自首情节,完全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虽然说最后还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可以把刑期争取到三年以下,并且拿到缓刑,这种时候翻供,对您女儿来说并不有利。”熊小时默默地点头。就是这么回事!案子的情况已经很明了了,基本可以确定能拿到缓刑。而拿到了缓行,就意味着只要刘恬臻在缓刑期间不犯事,就不用再为这件肇事案负任何其他的法律责任,拘留呀坐牢呀,都不需要。可一旦翻供,后续的变数就太多了。一个处理不好,现在所有的优势就会全部消失。如果只是因为抱着侥幸心理,想要否认曾经的供述来试图获得无罪,那作为律师,确实是要把可能的利害关系向对方分析清楚、尽量劝阻住他们才行。可刘先生只是摇头:“不瞒您说,我们已经找过了很多家的律师。他们在了解情况后,给出的都是这样的意见。劝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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