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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章 故人 (第1/5页)
下午的时候王莫雨带了陈伟业和罗东海两人艰难的穿过了院子,来到了囚室大楼的一层大门前。王莫雨站到台阶上,用力跺了跺脚,靴子上的雪泥就听话的纷纷落地,靴子的皮面上反而像是刚刚才过一样光可鉴人,洁净如新。陈伟业和罗东海也清理干净了靴子,手指紧紧扣在扳机上。下午王莫雨考虑到雪天路不好走,鞋袜都容易湿了,所以给每人都配备了两双到膝盖的皮靴,好处就是保暖又防湿。王莫雨还是穿了自己那件枣红色的羽绒大衣,正好到臀下,深蓝色的牛仔裤,配上黑色的皮靴,金色的长发,看起来是端庄,干净,赏心悦目。王莫雨知道自己的底蕴,从来也不是一个当尤物的料,还是做最真实的自己比较容易,估计自己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头脑清楚,遇事冷静了。王莫雨和陈伟业罗东海敲开玻璃大门,走进昨天还踏进来过的囚室,一楼的铁闸门向两边分开,室内所有的人都在看他们三个人。整个室内散发着香烟,烈酒,还有女人脂粉香的气味,充斥着人们低沉交谈的嗡嗡声和女人放浪的调笑声,混合在一起让王莫雨有点不适应。陈伟业和魏刚一左一右走在王莫雨的两边,冲锋枪斜跨在两人肩头,但是明眼人还是能一眼看出,看似随意松散的两人的姿势随时会发动攻势,手指也从来没有从扳机上离开过。他们直接走向最靠右的第一张桌子,三个男人坐在桌子旁边,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瓶刚开口的茅台和两盒打开切过的午餐肉罐头,还有几袋真空包装的牛肉,和一包花生米。其中一个男人半眯着眼睛盯着王莫雨,虽然王莫雨没看见他动作,但是就是能感觉到他目光里的闪亮,看到他们走过来,他用脚推开身旁的一张椅子,看了一眼王莫雨,那目光和其他人的目光比起来就像是鲨鱼和鲤鱼的区别一样。别的人把自己所想的掩藏在心里,保留给自己。但是这个男人,毫不留情的在将你剥开、摊开,进行透视,而且不在乎你是否知道。他们靠近了桌子,王莫雨已经能看清楚这个男人的样子,看起来下巴有刚刚刮胡子的痕迹,黑色的短发,衣服还算干净,但是不太平整,皱皱巴巴。这么冷的天只穿了一件毛衣,有着不在意衣着的男人的潇洒。”王队长,请坐。“男人头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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