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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7 (第3/3页)
欺负他,他要当状元!“好,果然是我得儿子!”娘俩双眼‘冒火’,热血沸腾。“娘子,小永太小,过几年再去也来得及。”柳献之不想小永去读书,上学堂是件极为烧银子的事,笔墨纸砚哪个价钱都不低。普通农家需要一大家子的力量,才能供上一个读书人。像刘寡妇的二儿子,也是一个月才回家一次,平日里在书堂帮忙抄书,干活,打零工这才能读下去。小永太小,心性未定,爱玩不知道努力学习,现在去就是浪费银子,这是以平常农家人的心态,所以很多人都是十来岁了懂事了知道上学多花银子,不能浪费的时候才被送去学堂。柳献之如此想也是不愿再麻烦慕喜。而若是在贵族大家中,这个年龄的孩子则是最好的启蒙时段,这个时候学的知识记得才牢,且自小学习,陶冶心性。作者有话要说:在网咖码字是什么感觉,三个字:有点尬……昨天没更新是因为电脑坏了,今天拿去修,说什么硬件还是啥玩意坏了,店里正好没有,发得货得明天才能到。这样一来今天又更新不上了,不能在断更了,便去了网咖,那网咖电脑的大屏幕,晃得眼睛疼,回来一身的烟味……还有一更只码了一半,剩下的部分用手机慢慢打吧~~~233333第78章泼辣娘子vs文弱相公“就是小才要抓紧学习!”慕喜不由分说拉着小永到一旁坐下开始‘洗脑’。小永很聪明,是个学习的好苗子,五岁的孩子每天晚上都能够自觉练字,根本不用柳献之开口催,从这点就能看出小永自律极佳。平常爱玩归爱玩,但是柳献之嘱咐他做的事情,小永每件都做到了。不许下河游泳,不可以回来太晚等等,这些明显是玩疯了的孩子转眼就会忘记脑后的事情,但小永答应的从来没有做不到。这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慕喜想把好的都给他。柳献之再没说什么否定的话,只是看向小永的目光中,含有一丝自己都没发现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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