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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零八-九章 (第5/7页)
的,那就要做好别人把糗事宣传到你天涯去的心理准备。从道理上,这个要求非常正常,你没有带持枪证,那么素波警方绝对有权力质疑这把枪的来路,哪怕你是一市的警察局长。当然,杨明走人之后,可以对这个要求不再理会,大不了是一把枪嘛,老子不要了不就完了?诚然,配枪对警察来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是他是局长,确实可以在某些环节上变通一下。然而,这么做的后果实在有点不堪设想,这把枪将来出了什么纰漏,就不好收拾了,虽然赵明博未必有那胆子搞出纰漏,虽然杨局长十有**压得住纰漏,但是毫无疑问,被动是难免的。说句良心话,想搞臭杨明根本不用这么复杂,赵明博给天涯省警察厅发一份传真就行了,要求核实该配枪的主人到底是谁。做为警察局长,杨明就算在省厅里到处都是关系,也总有打点不到的地方,自己找人发个证明过来,总比被素波的警察把事情捅过去要主动得多,影响面也小得多。所以,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陈太忠并不怕对方翻悔,而且他相信,以对方的智商,完全能想到口是心非的后果。这个要求真的是难煞杨局长了,心说你都答应放过我了,现在又整出这么一个要求来,嫌我不够丢人现眼的吗?居然要把这件事捅到天涯?“太忠,都已经这样了,没必要的吧?”“有必要,很有必要,”陈太忠淡淡地回答,提出这么个要求,不仅仅是他气儿还不是很顺的缘故,更有一点,这个证明落到赵明博手里,那也算一道护身符。这一次,赵所长为了力挺他,彻底地把刘国栋得罪了,虽然刘局长跟孙局长不怎么对眼,两人对骂也搞得众所周知,但是谁又能保证刘局长哪天不会一下头脑发热,给赵明博送一双小鞋穿呢?凭良心说,赵明博这次做的事,是很多警察都看不顺眼的,但是警察这个行当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关系,帮关系的忙很正常,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没人会翻后账,唯一让人放心不下的,也就是刘国栋那里——而陈主任不可能一直呆在素波。当然,陈太忠虽然有这么个忌惮,却是不能明说,说出来不就代表他担心这个吗?这就未免有“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的意思,陈某人强势惯了,绝对不可能表现出来。不过,他不表现出来,不代表杨明猜不到,杨局长很痛快地回答,“太忠你可能还不知道,老刘就是火爆性子,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大家可以当作没有发生。”没有发生过?你这才是哄鬼,陈太忠笑一笑,吃了这么大的亏你就这么认了?好吧,就算你说的是实话,但是我也不会相信,“那这枪你就不要了?”杨明看到他脸上又带上了笑容,心里没由来地又是一沉,犹豫一下才发话,“证明就不用了吧?我让他们发一个传真过来,你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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