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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第1/3页)
他叮叮咚咚漫不经心的弹了两首曲子,就缩回了手,跑到一边儿的火盆前去烤火儿,太冷了,不知不觉冬天已经到来。抽抽鼻子,红薯的香味儿很甜。魏宁很喜欢吃红薯,不过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因亩产高,为穷人所喜爱。尤其是放到炭盆上烤来吃,香软甜糯,为魏宁所钟爱。魏宁掰了一半递给明湛,“少吃些,听明月说你天天吃,大便干。”若不是香香甜甜的红薯还在冒着喷香儿的热气,引人食欲,明湛差点儿直接拍到魏宁脸上。他,他也喜欢吃这个,小厨房有心讨主子的欢喜,蒸的、煮的、油炸的、烤的、烘成红薯干,变着法儿的给明湛收拾了来吃,明湛连吃了三天,结果吃成便秘,在马桶上坐了小半个时辰,后头的小菊花儿还受了些伤,才便了出来。请御医开了几副通便的汤药才好了,哪知明月这个大嘴巴给唧咕出来,正巧给魏宁听个正着。今儿刚拿到烤红薯就先恶心明湛一番。自从魏宁敲边打鼓的帮了明湛一个小忙,助明湛得到了帝都权鉴,狼狈为奸的两个家伙心照不宣,交情更近了一步,魏宁闲了便会来石榴院逛一圈儿魏宁认为明湛野心勃勃,如今明湛龙遇浅滩,正是交好的机会,反正,明湛若飞黄腾达,他们交情在先。若明湛野心夭折,对魏宁也没啥损失。而且,他有一个便利,他是奉旨教明湛乐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不过说句心理话,魏宁还挺喜欢看明湛郁闷时嘟起的嘴巴。魏宁天生一张薄唇,常被人批判凉薄。不过,明湛就是那种粉粉肉肉的唇,圆圆的,嘟起来像小小的花朵一样,可爱极了。明湛吃东西的模样也乖巧,一小口一小口的,偶尔还会舔嘴角,认真而珍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捧着龙肝凤胆呢,其实不过是不值一文的红薯。魏宁喜欢明湛这种态度,视线落在明湛侧脸的细疤上,瞧了一会儿才说,“太医的药瞧着怎么没什么效用似的。”明湛伸手摸了摸,其实太医的药不错,刚开始伤口痊愈后,只要刮风下雨阴天多云什么的便会发痒,比天气预报都要灵光。如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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